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离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离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3 08:45:52 0人浏览

导读: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离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 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产生了数以亿计的独生子女,而我国近几年来在独生子女政策上有规定一定的补助,那独生子女补助有哪些?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独生子女补助有哪些(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对父母每年120元的奖励。在孩子满14周岁之前可以一直领取。(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生产和生活面临困难,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据了解,国家按年人均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直至终生。(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对象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特别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比如四川省规定,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年6240元的标准发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
  •   独生子女费发放一般是多少钱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   1、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奖励金额:每对夫妻按每年6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独女户按每年240元发放。

      2、独生子女费奖励对象:

      (1) 生育史:①生育过两个孩子,但第一个孩子生育后死亡的,生育第二个孩子存活的;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③所生子女属非婚生育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做为正常统计对象;

      (2) 孩子年龄时限止不满14周岁;

      (3) 已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平庄村户籍的农民。

  •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那么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

  •   本文介绍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独生子女发放对象、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以及形式,以及独保费的监管和管理。

      推荐阅读: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

      为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及时做好2008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兑现工作,依据县政府舒政[2006]40号文件及舒人口委[2006]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 独保费发放对象条件标准及形式

      1、独保费发放对象为全县16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领证家庭。

      2、独保费发放标准为独男户每年不低于60元,独女户每年不低于72元。

      3、2007年度已享受独保费自2008年元月开始兑现。

      4、2006年元月1日至2007年7月20日已领证尚未兑现独保费的从领证之月起兑现。

      5、2006年元月1日前领证的自2006年1月开始执行。

      6、独保费发放到2008年12月。

      7、2008年度独保费申报审批工作截止...

  • 法定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理程序1、本人申请;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申请条件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见表样)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那么独生子女奖励领取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独生子女奖励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

  •   核心内容: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有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独生子女确定标准。

      独生子女按下列确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