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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常见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09:22:36 0人浏览

导读: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那么看守所的常见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看守所的常见问题
  •   核心内容:看守所是如何进行监视的呢?主要的操作程序是如何的呢?在押人员的权利与及义务等等是如何根据跟定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在押人员的权利

      一政治权利

      1 选举权 2 宗教信仰自由

      二人身权利

      1 生命权 2 健康权 3人格权

      三民事权利

      1 财产权 2 婚姻家庭权等

      四诉讼权利

      1 辩护权 2 上诉权 3 申诉权

      五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

      在押的义务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

      3 服从管理 4 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

      六要

      1 要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与武装警察的看管

      2 要如实交代问题,揭发同伙,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

      3 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观

      4 要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保持内务整洁

      5 要按时作息,遵守学习,生活劳动等各项制度

      6 要及...

  •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不同点有: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看守所依据法律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2.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在于法律依据不同、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拘留所条例》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   朋友在拘留所可以探视,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五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根据法律规定,在看守所期间不可以打电话,但是可以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犯罪之后,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很多亲属就希望到看守所进行探视,那么在看守所多久可以探望,关于进看守所会不会留下案底等等都是我们想要了解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进看守所多久可以探视的相关内容。

      一、进看守所多久可以探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罪犯进了看守所服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获得批准,是不允许进看守所探视的。如若获得探视资格,近亲属或友则需在规定的探监日内进行探视。但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只能会见律师,不能探监。正在服刑的罪犯一个月最多只能被探视三次。

      二、进看守所会留案底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仅仅是被刑事拘留,没有被法院依法判决的,不会留下案底。只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才会留下案底。

      案底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

  •   被刑事拘留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保释:(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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