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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电动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2 15:48:16 0人浏览

导读:

酒后驾驶不包括酒后驾驶电动车。但如果该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那么就算酒驾。,即使是酒后驾驶电动车的,也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可以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那么酒后驾驶电动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后驾驶电动车
  •   6月22日,从宜春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召开的“宜春市城区‘超标车’管理办法媒体通报会”上获悉,7月1日起,《宜春市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机助力自行车临时通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超标车依法参照摩托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区域含袁州区、宜阳新区、经济开发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

      宜春城区超标车引发三成交通事故

      据了解,截至2010年,宜春共有电动自行车近50万余辆,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而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车99%是超标车辆。

      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也导致路面行车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等现象。宜春中心城区每年因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所有事故的30%,死亡人数也占所有事故死亡人数的30%,严重威胁到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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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出了事故后果同样严重。18日下午1点多,绍兴县柯桥湖中路双梅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车撞人事故,一名正在过马路的77岁老太在事故中身亡。27日,记者从绍兴县交警部门了解到,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肇事者已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回放:电动自行车撞死人

      18日下午1点多钟,绍兴县柯桥双梅小区门口,两名老太太正在穿马路,一辆急速驶来的电动车避让不及,将其中一名老太太撞成重伤,经抢救不治身亡。

      死者的儿子盛先生告诉记者,当他赶到事发现场时,母亲已经被送进绍兴县中心医院。记者从医院获悉,老太太被送到医院时后脑碎裂,大脑血管破损出血,肺部也有严重损伤,进抢救室的时候已快没气了。

      据了解,肇事司机邹某今年29岁,四川人,在柯桥一家公司打工。他回忆说,当天中午,他骑电动车带两名老乡从香水湾到裕民西区洗澡,行到双梅小区门口,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一名老太太。“我当时喝了二两左右...

  • 酒后驾驶在以前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因为行为人只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因此酒后驾驶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我国为了加大力度打击酒驾,将酒驾纳入刑法中。那么酒后驾驶按照我国法律该如何处罚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酒后驾驶按照我国法律该如何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6月22日,从宜春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召开的“宜春市城区‘超标车’管理办法媒体通报会”上获悉,7月1日起,《宜春市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机助力自行车临时通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超标车依法参照摩托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区域含袁州区、宜阳新区、经济开发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

      宜春城区超标车引发三成交通事故

      据了解,截至2010年,宜春共有电动自行车近50万余辆,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而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车99%是超标车辆。

      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措施,也导致路面行车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等现象。宜春中心城区每年因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所有事故的30%,死亡人数也占所有事故死亡人数的30%,严重威胁到群众的出行安全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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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内容: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改装机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同属机动车,如果酒后驾驶,也同样属于酒驾,要受到和汽车驾驶员酒驾的相同处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

      摩托车酒后驾车处罚

      就酒驾行为来说,小汽车司机酒驾行为对路上行人或其他司机来说危害要大于摩托车司机,不过摩托车司机酒驾后容易使自身受到伤害。

      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酒驾”将与轿车“酒驾”一同适用于公安部的“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案例介绍】

      2011年5月9日20时05分许,沈先生饮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

  •   核心提示:12月05日讯12月3日晚,温州永嘉县岩头交警组织警力在枫岩线设卡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查获3名酒驾人员,其中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下面由法律快车交通事故小编为您介绍。

      当晚6时40分许,徐某驾驶二轮电瓶车从岩头开往枫林,被执勤民警拦下,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即,民警将徐某带至永嘉第二人民医院抽血鉴定。

      据徐某说,当天中午喝过酒,晚饭时又喝了二两左右的劲酒,驾电瓶车回家时不想被警察逮住了。“我完全不知道喝酒后驾驶电瓶车也犯法。”

      据温州岩头交警中队民警介绍,徐某驾驶的二轮电瓶车属超标电动车,经认定,属机动车范畴。

      当晚还查处两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分别是晚6时许,贵州籍杨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晚8时20分许,陈某驾驶七座面包车经过岩头交警卡点时,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

  • 电动车醉酒驾驶的规定:1、如果涉事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类型的,应当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吊销驾照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2、如果涉事的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的,我国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喝酒后驾驶电动车是否属于酒驾,需判断其是否达到酒驾的标准。若只是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不算酒驾,若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算酒驾,其处罚标准为: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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