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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8 09:53:17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下面就为您介绍。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进行如下: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损失由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应该怎么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系被害人之母)、XXX(系受害人XXX之妻)、XXX(系被害人之子)的委托,并经南阳市人民法院批准,依法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现就本案刑事和民事赔偿部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刑事部分

      1、被告人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XXX驾驶出租车将被害人撞下摩托车以后,被告人不但不下车察看,反而逃逸把被害人在车下拖了近百米,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不要说作为一个司机,即使是从常人的角度上看,车辆与物体发生碰撞后,首要的应当是下车察看,而被告人却拖着摩托车和人体继续前行,后又把车开到小路上并躲藏起来,其行为足以说明他已经认识到撞到了人,是急于逃离现场。被告人辩称...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04)佛刑终字第251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何耀雄,男,1980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三水区芦苞镇欧边管理区岗头村。 委托代理人颜国牛,广东务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惠成,男,1958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蔡边村委会仙岗村刘家,系被害人刘沛琼的父亲。 被上诉人(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小明,男,1984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大宜岗村委会七队谢家中巷8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麦伟开,男,1963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在业,住佛山市三水区南边镇黄塘管理区涡边村。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3年10月23日被佛山市三水区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03年11月21日被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于200...
  •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进行如下: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损失由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在现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是非常高的,在实务中有些交通事故行为是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交通肇事罪刑事赔偿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刑事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刑事赔偿流程大致如下: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

  • 交通肇事罪拘留的流程:1、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2、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4、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众所周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有的时候交通肇事罪不只是刑事范围,它还有可能附带了民事活动,那么这个时候的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呢?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如何写的详细内容吧。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如何写

      原告:甲(系李某之父),男,52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原告:乙(系李某之母),女,5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原告:丙(系李某之妻),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四合福村。

      原告:丁(系李某之女),女,3岁,蒙古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丙(系丁之母),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址同上。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穆晓艳律师。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对交通事故做出事故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肇事案件中的重要证据,是定罪量刑的基础,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认定有异议怎么办?一、交通肇事罪司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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