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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9 09:03:40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流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流程
  • 再实践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争议点往往也就是在赔偿方面。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还是愿意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但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那实践中就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资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
  • 在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起诉不可超过诉讼时效这个问题。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了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有哪些?下面来为您解答以上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交通事故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Et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本书认为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第l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3...
  • 交通事故索赔是正当的,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索赔不成功,那么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索赔起诉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流程呢?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交通事故索赔起诉走什么流程。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交通事故索赔起诉走什么流程一审阶段一审开庭前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4、法院立案审查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7、裁定驳回起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发生交通事故,其诉讼管辖法院规定为: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属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提起诉讼的话一定要选择好诉讼法院,并不是想在哪个法院提起诉讼都是可以的,一般会跟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相关,确定管辖法院还需要确定是否要请律师,如果要请律师的话又要怎么请律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被告人收到法院送达起诉书后,应积极应诉,具体为:1、针对起诉书,在答辩期间内提交自己的答辩状;2、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3、反诉的,可提交反诉状;4、若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提交管辖异议申请书;5、针对原告的起诉,提交自己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应诉说的简单点应诉就是人家告了你,你要回应,当然肯定是作为被告。现在机动车增多导致交通事故也多了,那么大家知道在一般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我该如何应诉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

      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

      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6、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已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交通事故应诉材料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告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如果涉及到人身损害或是财产损失比较重大的,都会采取一定的解决方式来处理,如诉讼方式。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的有效期为多久?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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