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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08:58:53 0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那我国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具体细则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
  •   原告寻乌县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复宇。

      委托代理人:谢珍森。

      委托代理人:潘其伟。

      被告地矿赣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汪新跃。

      委托代理人:许德慧。

      委托代理人:林传通。

      原告寻乌县市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地矿赣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我公司于2005年初在寻乌县城城北开发区投资开发“寻乌农资、建材、摩托车批发市场”,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前,于2005年5月24日与被告签订《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将“寻乌农资、建材、摩托车批发市场”的土地地质工程勘察项目发包给被告,我公司支付勘察费3.6万元给被告,被告应于2005年6月17日按照现行国标GB-500...

  •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介绍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工程款数额纠纷的真实案例,并通过法院对这个案例的判决,为您介绍应该如何处理此类问题。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以下简称二勘院)、尹保忠因与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矿冶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红河中院)(2007)红中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四次调查,上诉人二勘院的委托代理人俞翼、尹建生,上诉人尹保忠及其委托代理人彭怜玉,被上诉人蒙自矿冶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尚显达、车伦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确认如下法律事实:2003年10月27日,蒙自矿冶公司委托二勘院对阿尾尾矿库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勘察。2003年11月30日,蒙自矿冶公司与二勘院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

  •   核心内容:发生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原告寻乌县市场某某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地矿xx地质工程勘察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我公司于2005年初在寻乌县城城北某某区投资某某“寻乌农资、建材、摩托车批发市场”,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前,于2005年5月24日与被告签订《建筑工程勘察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将“寻乌农资、建材、摩托车批发市场”的土地地质工程勘察项目发包给被告,我公司支付勘察费3.6万元给被告,被告应于2005年6月17日按照现行国标GB-50021的技术标准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给我公司,合同还约定了各自的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后我公司将被告勘察的地质承载力数值交付浙...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

  •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

  •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一、工程勘察:是指为了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 民法 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符xx因与被上诉人吕xx一般建设工程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5)南民三初字第51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1年3月,原、被告达成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由原告为被告承建“高明嘉德宝家具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包括车间二幢、办公楼一幢、宿舍一幢,边施工,边付款,直至工程完成。2002年8月,原、被告同意停止施工,结算工程款。2002年8月20日,原告承诺按照高明建行结算价的九折进行收费。2002年8月29日,原、被告在中国建设银行高明市支行造价咨询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书》上签名确认,本案讼争工程的建筑面积为2880平方米,单价为197元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567346.35元。根据原、被告的约定按照工...

  •   在我们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纠纷时常发生。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合同的分包,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发生合同纠纷的原因

      主观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

  •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金额动辄就是上百万千万的,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以此来规避风险,找出易出血纠纷点是完全必要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也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工程款支付的主要依据。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不严密等情况,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纠纷,不仅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工程竣工结算带来不少麻烦,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效力。

      1、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这涉及到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效的问题。

      2、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发包人发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因签订合同主体不符合相关资质等级或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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