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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08:59:45 0人浏览

导读: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那么监护权纠纷?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监护权纠纷
  • 【释义】

    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或资格。监护,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本案由适用于夫妻之间因行使监护权而产生的纠纷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第二节 监  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   [案情]

      原告:马某某。

      被告:祁某某。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祁某某系婆媳关系。被告祁某某与原告马某某之子宋某婚生一女名宋波(化名),6岁。2005年12月14日,宋某在句容市岩土公司工作期间因工死亡,该公司共支付赔偿款24.5万元。事后,原、被双方对该赔偿款的分割达成口头协议,其中12万元归宋波所有。同时,双方还约定,将宋波的12万元以宋波之名存入银行,原告掌握宋波的存折本及户口簿,被告掌握存款密码,双方共同管理,在宋波需要使用该存款时由双方共同到场提取。2005年12月24日,双方到中国建设银行泗洪支行营业部将12万元存入银行,定期5年,并按约定方式保管。其后,被告祁某某以为宋波改名为由,从原告马某某处将宋波户口簿拿走。2006年2月,被告祁某某持宋波户口簿至存款银行将上述存款挂失。原告马某某得知后,于同年2月2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保全,本院作出(2006)洪诉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

  •   原告肖某某,女,1986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临澧县。

      委托代理人辛某某,湖南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某某,男,1949年4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临澧县。

      被告孔某某,女,1950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临澧县。

      上列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吴某某,湖南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张XX,男,汉族,临澧县邮政局职工,住临澧县安福镇河街08号。

      原告肖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孔某某监护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8年10月2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齐某某独任审判,书记员张某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肖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辛某某,被告张某某、孔某某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吴某某、张和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肖某某诉称:与二被告之子张XX婚后生育一子张小X。2008年8月2日其夫张XX因车祸死亡,因财产分割问题与...

  •   核心内容:监护权予抚养权有什么矛盾?父母对子女既有监护权也有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均享有监护权,但一般只有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权。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监护权予抚养权的矛盾。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矛盾:

      一是监护权的规定与我国实际生活情况不符。

      对监护权行使原则,共同监护由父母双方协力培养子女,可巩固双方亲情,有利于子女性格全面均衡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同监护优于单方监护。但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离婚后,一般来说,父母双方不可能同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对离婚的父母来说,离婚后双方保持友好关系的只是极少数,双方对子女的教育、抚养、保护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极少。多数夫妻离婚后,一般不友好,甚至视若仇敌,因离婚所遭受的痛苦无形中会转嫁给子女,会拿子女的利益作筹码,与另一方对着干。

      采用共同监护的目的是为了子女的利益,以使父母离婚带给子女的痛苦降至最低,但这一美好的法律理...

  •   离婚是现在一个常见的社会现象,有专家曾经做过研究说大概婚姻的有效期只有七年在现代,一旦离婚对于财产以及孩子都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孩子也就是抚养权会发生变化。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

  •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后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

      离婚后抚养权纠纷该怎么解决。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抚养权变更如果产生纠纷的话,应该怎么来处理呢?下面我来进行解答,其实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

    1、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在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应当鼓励双方当事人尽量先行协商,以最和谐的方式交流变更子女抚养权。一旦离婚夫妻双方对变更抚养权事项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

    2、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变更抚养权争议较大,已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对方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没有作出生效的判决之前,你还是法定的抚养权人。
  •   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即使是离婚也不会消除。若是一方离婚后依然想要争取抚养权,可能就会引发抚养权纠纷。那么,变更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

      一、协议处理

      离婚后,若是想要变更抚养权,一般都优先选择协商,法院一般也会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若是其中一方对子女生活严重不利,法院会驳回申请诉求。

      二、起诉解决

      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

      (一)子女不足两周岁,一般跟随母亲生活,特殊情形除外;

      (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看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除了考虑双方条件,还会考虑子女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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