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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5:30:19 0人浏览

导读: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继承权丧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继承权丧失
  •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但若满足一定条件下是会丧失继承权的,那么继承权的丧失有哪些情形呢?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

      绝对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相对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   核心提示:丧失继承权情况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

  •   核心提示:丧失继承权情况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丧失继承权的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八条处理。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

  • 继承人有以下的情形会丧失继承权:1、杀害被继承人;2、杀害其他继承人;3、有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行为;4、对遗嘱进行篡改或者是有妨碍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其他行为。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继承权丧失了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当发生某些情形之后,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那么,继承权的丧失如何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继承权的丧失如何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继承权的丧失如何确定: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法》确认继承权丧失的条件主要是该法第7条的规定,但在适用《继承法》第7条的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原则界限: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即继承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也无论是既送还是未遂,都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但如果继承人杀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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