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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的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4:42:05 0人浏览

导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合同存在解除事项,不论是法定还是约定的,那么就能够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亦是如此。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技术开发合同的解除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技术开发合同的解除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可以变更或解除技术开发合同: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技术开发合同本质上仍然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双方因为意见一致而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因意见一致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履行难度增加或成本增加,或者因为出现其他可替代产品等等,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变更或解除而导致的损失应该按照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没有可能的

    《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因不可抗力的侵害,开发方导致开发无法进行的情况,如发生地震致使设备毁坏的,或者主要科研人员死亡或受伤无法进行科学研究的,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方可以解除合同。同理,因不可抗力的侵害,委托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

  •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只需通知对方并说明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明,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第一,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技术标的的公开一般有以下情形:①他人已经将该技术标的申请专利,并履行了专利登记手续。②该技术标的已经由他人研究成功或者从国外引进并可在技术市场上作为商品进行转让。③该技术标的已经在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上披露或在展览会上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人可以从公共情报源取得。

      第二,上述事由已经使得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所谓没有意义,是指技术合同如果履行完毕...
  •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以后,具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时,或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

      技术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技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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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只需通知对方并说明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明,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第一,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技术标的的公开一般有以下情形:①他人已经将该技术标的申请专利,并履行了专利登记手续。②该技术标的已经由他人研究成功或者从国外引进并可在技术市场上作为商品进行转让。③该技术标的已经在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上披露或在展览会上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人可以从公共情报源取得。

      第二,上述事由已经使得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所谓没有意义,是指技术合同如果履行完毕...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可以变更或解除技术开发合同: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技术开发合同本质上仍然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事,双方因为意见一致而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因意见一致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履行难度增加或成本增加,或者因为出现其他可替代产品等等,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变更或解除而导致的损失应该按照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没有可能的

    《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因不可抗力的侵害,开发方导致开发无法进行的情况,如发生地震致使设备毁坏的,或者主要科研人员死亡或受伤无法进行科学研究的,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方可以解除合同。同理,因不可抗力的侵害,委托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

  •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技术开发合同的特点,《合同法》又规定了技术开发合同可以解除的另一种情形,即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只需通知对方并说明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证明,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第一,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技术标的的公开一般有以下情形:①他人已经将该技术标的申请专利,并履行了专利登记手续。②该技术标的已经由他人研究成功或者从国外引进并可在技术市场上作为商品进行转让。③该技术标的已经在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上披露或在展览会上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任何人可以从公共情报源取得。

      第二,上述事由已经使得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所谓没有意义,是指技术合同如果履行完毕...
  •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以后,具备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时,或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行为。

      技术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技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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