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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09:09:10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因为不具备生效要件,导致婚姻无效。当事人一旦婚姻无效将会面对怎么样的法律后果呢?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吗?现在的将在下面的文章为您分析婚姻无效的怎么办的问题。那么婚姻无效孩子怎么办?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婚姻无效孩子怎么办
  • 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
  •   由于一些遗留问题,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问题。那么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事实婚姻离婚孩子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离婚的夫妻是否为事实婚姻。在我国,1994年以前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才能被称之为事实婚姻,94年后的只能被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不过不管属不属于事实婚姻,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权利都是一样的,离婚或分手时,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可共同协商来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

  • 夫妻双方在订立婚姻关系之后,一方发现婚姻无效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婚姻关系则自始无效,那么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无效婚姻的认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没有关于无效婚姻的条款,但有些规范性的文件中对此有专门的规定。例如:民政部颁行的《婚姻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二、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婚姻法》规定了的无效婚姻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附:重婚的法定条件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
  • 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是: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人一般有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重婚申请无效的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及基层组织;如果未达法定婚龄以及近亲属结婚的,利害关系人是近亲属;如果是患有疾病的,利害关系人为与当事人一起生活的亲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 胁迫婚姻不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 那么所谓的无效婚姻,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一般包括四种情形:

    1、比如说重婚的。

    2、那么还有这个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那么法定结婚年龄就是男满22周岁,女方要满20周岁。

    3、就是为禁止的结婚的一个亲属关系的就是双方之间存在着一个直系血亲,或者说是旁系血亲的,这是第三种情况。

    那么第四种情况就是患有不能结婚的这样一个疾病的。

    那么这是四种无效的一个婚姻,那么无效婚姻如果要是宣告无效,那必须有什么适合的这一个主体。比如说这个重婚,那么就包括当事人或者基层组织,那么你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那是指未达到法定婚姻年龄一方,或者说是他的这个近亲属。那么如果说是有这样一个禁止结婚的一个亲属关系的,那么是当事人的一个近亲属是可以进行一个宣告的,那么如果说是患有不能结婚的这个疾病的那与这个病患共同生活的一个近亲属,也是可以进行一个宣告的。

    那么在此需要强调的就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是法定无效的因素存在的时候,...

  •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种形式,那么,哪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婚;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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