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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09:13:34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每一部法律,都是根据最新的法律问题及时的进行着更新增加删除等法律行为,以此来保障相关人员的权益,而司法解释自然也是其中的一项法律文书,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
  • 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这里只简单列举。对于房产的归属,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解除同居

      同居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可起诉

      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还对审理无效婚姻案件的情况进一步予以明确。司法解释规定,人...

  •   本文提供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于2011年8月13日正式公布施行。以下提供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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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发布(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   在我国社会是不断在发展的,而作为保护社会能够正常运转的法律,自然也是需要跟着社会时刻更新的,不然就会导致社会发生了新纠纷,却没有相关的法律适用,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有哪些新规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新婚姻法有哪些新规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针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此次新婚姻法颁布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将法律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法律责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

  •   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经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请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这一司法解释的背景和意义??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新的婚姻法在内容上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某些方面对原来的法律做了重大修改。由于立法技术和语言等原因,法律不可能规定得非常详细。但是,社会生活是复杂、具体的。因此,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就很有必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将较为抽象的法律条文予以明确和细化。为了更好地理解、贯彻和执行修改后的婚姻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从实际需要出发,决定对婚姻法采取分批制定司法解释的做法。2001年底,第一批司法解释公布施行,在审判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每一部法律,都是根据最新的法律问题及时的进行着更新增加删除等法律行为,以此来保障相关人员的权益,而司法解释自然也是其中的一项法律文书,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rdq...

  •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另一方”都不愿履行这协助的义务。这时,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中也没有涉及到探望权的问题,当事人能否单独就探望权再次向法院起诉呢?最高院就这一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那么,如果一方在人民法院就探望权作出判决后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对这一特殊问题该怎么采取强制措施?能否对被探望人采取强制措施(如将被探望人押至探望人处等)?回答是否定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

  •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新闻解读,记者为您解读这一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8月13日起生效实施,这部司法解释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对方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第三者是否受保护”、“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及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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