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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是否为个人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10:18:37 0人浏览

导读:

购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网络信息、房产中介等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那么婚前购房是否为个人财产?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婚前购房是否为个人财产
  •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不是一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如果该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买房婚后卖 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案例】刘先生刚工作就由父母资助,付全款16万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子,5年后刘先生恋爱结婚,随着孩子出生,妻子与其商量想将居住的房子卖了换套大的,刘先生同意了。不过,刘先生父母心里犯了嘀咕,原来的房子是刘先生的婚前财产,现在可以卖80万,新房肯定要写儿子和媳妇两个人的名字,万一小两口闹矛盾,这房产就要被分走一半。刘先生父母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财产如何认定?如何保证刘先生的婚前部分财产不被“共享”?

      刘先生将原来的婚前财产出售再买房之后,没有特别约定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先生如果不想自己婚前的房产“被共享”,可以与妻子就该处房产变卖款的所有权作出书面约定,也可以通过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作出证明;刘先生也可将该处房产的变卖款偿还于父母,再由刘先生的父母将该笔变卖款指明赠与刘先生,或者作为借款借给刘先生夫妇,也可由刘先生的父母直接作为出资者与刘先生夫妇...

  • 汉网

     ●婚前买房属个人财产

      李女士:我2000年时买了套二手房,当时未过户,但去公证处公证过。去年5月我结婚了。婚后一个月,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才办下来。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房子是你婚前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至于办理房产证,那是手续的问题,不能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作为购房的时间。所以这套房子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公公的遗产儿媳有份吗

      王女士:我和丈夫10月离婚。2月他父亲去世时,遗嘱中留给了他2万元。请问我可以要求分割那2万元吗?

      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你公公在遗嘱中如果指明将2万元给他儿子,则该财产应视为你前夫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指明,则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

      李先生:我有个女性朋友,前年和一男子同居,...

  •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的问题-法律快车

    【客户咨询】

    我和先生结婚四年,没有小孩,现在感情出现了问题,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以防万一。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先生父母出资购买的,是他父母和他的名字,但是在我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买的,不知道我有没有份?

    还有一套房子,也是婚后买的,是我婚前有一小套房子卖掉的钱,婚后卖掉了,再买的现在这一套。这一套是不是算是我个人的?

    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不影响的吧?

    【法律快车解答】

    一、你们现在住的房子,你先生所占的三分之一份额,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可分得六分之一。

    二、婚后买的一套,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可是算是个人财产。

    三、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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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个人财产怎样认定?根据我国法律率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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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有该项...

  • 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认定,包括: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个人的名字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产权证,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前购房婚后办证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认定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02年2月,罗某与谭某经人介绍结婚。同年12月10日生育男孩谭某洁。婚前,男方谭某在县城购买一套房产,但婚后于2002年7月才办理房产证,并登记在谭某名下。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双方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同时,女方认为男方婚前购买上述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过8年,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与谭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双方离婚。谭某婚前在县城购买一套房产,系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虽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但并不改变房屋所有人的性质,因此应认定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罗某主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理由...

  •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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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办理此项工作的年轻男女越来越多,这代表着社会的进步,也代表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不段增强,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具有很多优点,小洪和小张之举就能说明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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