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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丢了怎么结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10:31:06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现在社会科技化的推进,伪造技术也在悄然进步,我们被各式各样的证件包围,大部分业务在办理时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可以说,没有身份证就没了行走在社会的依据。但生活中有的夫妻没有户口本,此时想要办理离婚该怎么办,户口本丢了怎么结婚?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户口本丢了怎么结婚
  • 户口本丢失的结婚登记时,如果不能出具户口本,可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登记需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都可办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离婚证丢了,再次结婚是需要离婚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证作为其单身的证明,因此,离婚证丢失但是打算二婚的,应当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之后才能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应当具有以下情形: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已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

    2、离婚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在领取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现在是一个婚姻自由的时代,婚姻自由既指结婚自由,也指的是离婚自由。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程序。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更多关于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一一介绍。

      一、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否生效需要看其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及是否办理离婚登记。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且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

  • 夫妻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备案后才生效。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签订,有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债务承担、探视权等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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