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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纠纷起诉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0:30:47 0人浏览

导读:

合伙纠纷,简单说就是在合伙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那么合伙纠纷起诉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合伙纠纷起诉状
  •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那么,加盟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合同纠纷诉讼方式特点有哪些?民事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一、加盟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起诉书作为原告主张诉讼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直接体现,必须载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载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起诉书中最好注明联系方式,以保证法院能够准确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时参加诉讼。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部分将诉求中的基本事实陈述清楚就可以了,语言尽量简洁,概括性地将卖卖合同纠纷发生的情况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阐明。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具体,当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时...
  • 合伙纠纷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伙有个人合伙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企业间、企业与事业单位间的合伙,《民法通则》将其规定在联营一节中,各方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人合伙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伙相比,在经营管理以及责任的承担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合伙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合伙是合伙纠纷的基本问题之一。有的案件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是否为合伙关系,有的案件当事人虽然对合伙关系没有争议,但实际双方并非为合伙关系。对合伙关系的正确认定是审理合伙纠纷的前提和基础。

    在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个人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个人,也不同于法人,有其独有特点。法官判断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是否为合伙,应从合伙的特定入手,即看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协议,是否...

  • 合伙纠纷的处理

    合伙纠纷的最本质的是权利和利益的纠纷。在盈利时一部分人想排除另一部分人的合伙人资格,或者一部分人想维护或者争到合伙人的资格;在亏损时一部分人想否认自己合伙人的资格或想让另一部分人与自己共同承担亏损,确认另一部分人的合伙人资格。再就是在入伙或者退伙问题上,双方或各个合伙人各怀心腹事。在入伙上,盈利时,入伙人想确认自己的入伙有效,亏损时想确认自己的入伙无效;原合伙人则相反;在退伙上,如合伙还有较大盈利,退伙人想确认退伙无效,要共享利益;亏损时,退伙人想确认退伙有效,不承担亏损,而其他合伙人往往相反。

    1、确认合伙关系纠纷。有的人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时缺乏资金,向他人拆借一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是完全的借贷关系;也有的时出资人局限于某种原因,如是在职职工、在职工作人员、国家干部以及怕露富等,在出资时口头约定作为合伙人但在登记时不记名;也有的当时说法含混,说挣了钱不能白了你;还有的是出...

  • 在我国当中很多稍具规模的餐厅往往都是几个人合伙开办的,为了在餐厅的经济活动当中保障各位合伙人的相关权益,往往都会签订相关的合伙合同协议书。下面就为大家带来餐饮合伙合同协议书格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餐饮合伙合同协议书格式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第三条合作期限年:从至止,第四条合作方式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 【问题】去年,我与王某签订了合伙经营铸造厂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各出资30万元,各占50%股份,共同投资经营铸造厂。协议签订当日,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之后,我与王某因日常经营产生矛盾。2006年8月15日,我和王某经第三人协调,商量与王某的退伙事宜,在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我答应连本带利退还给王某50万元,王某表示同意。2006年9月20日,我将50万元退伙款全部支付给了王某。而在此前的2006年8月23日,我与个体工商户曾某签订了承包铸造厂合同,总承包费15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曾某于2006年8月26日交齐了150万元承包费。王某认为他的退伙时间是2006年9月20日,而我与曾某签订承包合同是在他退伙之前,因此,王某要求分得承包利润。请问:王某的退伙时间应是口头协议达成之时,还是收到退伙款之时?【律师观点】《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的退伙可分为声明退伙、当然退伙和...
  • 合伙是现在社会人们一种普遍的商业活动但是在合伙的过程中难免的会产生一些无法调和的矛盾,特别那些在合伙合同中无明示的纠纷。所以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合伙纠纷如何处理及其相关内容。一、个人合伙纠纷的情况1.成立个人合伙的特殊情况(1)合伙人既可以订立书面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通过口头协议成立个人合伙的,其认定较为特殊,即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2)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公民,只要其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3)不提供资金或实物但按照协议提供技术性劳务,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2.个人合伙的主要特征:(1)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可以起相应的字号;(2)合伙人对合伙产生的债务对外承担连...
  •   核心内容:合伙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石某庆诉石某青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石某庆及其委托代理人高丛松、肖玉英到庭参加了诉讼,石某青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某庆诉称,2002年9月2日,我与石某青签订了一份《关于“北京市良石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有关章程草议》(简称《章程草议》),此后并没有实际注册公司,而是由我和石某青以合伙的形式从事图书批发业务。2005年3月25日,双方的合伙关系破裂,双方订立《分家最终协议》,对客户、应付欠款、现金以及库存等进行了分割。2005年4月20日,我和石某青对图书书目的生产资料(也即图书改版权)进行了约定,《糖尿病病人生活宜忌》等十种书目的所有权和改版权归我所有。2006年1月,我对《糖尿病病人生活宜忌》、...

  •   一、合伙未经清算,不予受理。依照民诉法第108条之规定,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均应受理。所谓具体的事实,并非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所以,尽管未事先清算,亦应受理。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告知当事人有权自行清算;二是委托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对财务进行鉴定,此举仅适用于同财务管理比较完善的个人合伙适用;三是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对记帐凭证一一进行质证、审核,拒不交出帐本,以妨碍诉讼论处,借此侵占财产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二、虽有终止合伙协议,但未结清算,合伙不得终止,其他合伙人的经营行为仍应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清算是企业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未经清算,企业法人不得终止。但个人合伙不同,《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合伙终止只需合伙人达成书面协议即可,当合伙人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或合伙人决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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