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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调解的自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5 11:01:24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那么行政赔偿调解的自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行政赔偿调解的自认
  •   对赔偿的行政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在下列条件下,可以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

      (1)争议事件已确定为医疗事故。对非医疗事故赔偿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

      (2)需医患双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申请通常应双方当事人共同为之,实践中,一方申请,对方被告之而同意调解的,亦可。行政调解应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1)自愿原则包含调解的提出、协议的达成、接受和履行,均系医患双方自主意思的结果。

      (2)合法原则广义上含遵守自愿原则,重要的是赔偿数额应当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确定。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并经三方签字;调解不成的,不再调解,当事人可提起诉讼。

      调解书应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调解主持机关名称、与赔偿争议有关的事实、资料,特别是事故等级与双方责任的结论、商定的赔偿数额与支付事宜。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但它不是法律文书,一方面翻悔不履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制执行。...

  •   当发生行政诉讼时,通常是不能进行调解的,但是行政赔偿案件除外,同时由于行政赔偿案件的特殊性,所以由人民法院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避免激化矛盾。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赔偿适用调解吗,谁来调解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赔偿适用调解吗,谁来调解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故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对赔偿、补偿事项调解,但也只限于三个方面:赔偿、补偿的范围、方式、数额,同时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 行政赔偿诉讼是能调解的。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人民法院是可以调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但是,两者仍然存在许多区别,表现在:

      1.原因不同。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2.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

  •   行政赔偿不能通过信访部门完成,只能与直接损害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行政机关沟通赔偿事项,或者提起相关诉讼索取赔偿。如果信访局就是直接损害部门,则可以与信访局进行沟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赔偿走信访可以吗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赔偿走信访可以吗

      由于信访部门并不是行政赔偿的主体,也不是解决问题的部门,他们只能帮助您反映相关问题,并回复相关情况,所以行政赔偿并不能通过信访程序完成。当然,如果信访局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则当事人可以与信访局进行沟通,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

      二、国家信访局的职责

      (一)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 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

  •   行政赔偿的范围及主体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

      1、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   核心内容: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为从法律上确定和判断国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了最根本的依据与标准,它对于确定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举证责任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下文详细分析原则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1994年《国家赔偿法》颁布以前,我国法律界对这一问题一直争论纷纷,分析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意见:

      过错责任原则

      这种意见认为,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及要不要赔偿,应以该行政主体做出该行为时主观上有无过错为标准。有过错,就要赔偿;无过错,就不赔偿。这种意见考虑了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的不同状态,区分了合法履行职务与违法侵权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无疑是有意义的,且符合普通群众的心理习惯,容易为人接受。但这种观点实施起来却较困难。因为要认定一个行政机关这样一个组织体有无过错是很困难的,它不象认定一个人有无过错那样容易,这样在实践中可能导致大部分受到侵害的公...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均对行政调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更多关于行政调解有哪些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行政调解有哪些法律法规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均对行政调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二、行政调解具备哪些类型

      (一)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一直是中国基层人民政府的一项职责,这项工作主要是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负责进行。

      (二)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法人之间和个体工商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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