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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4 10:35:59 0人浏览

导读: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的影响;

    3、十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外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夫妻在未结婚之前生下小孩但在还未结婚之前想要分开,各自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都有争议。如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如何变更抚养权、怎样变更抚养权呢?那么未婚抚养权变更方式又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未婚抚养权变更方式及其相关问题。一、未婚抚养权变更方式:首先法律没有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做出细致的规定。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一般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探望权受阻时可以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根据婚姻法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
  •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离婚是自由的,可一定要协商好小孩的抚养问题,协商不好,童年阴影会伴随孩子一生,男女双方也应该知道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抚养权变更起诉状?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抚养权变更起诉状原告:李**,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135********。被告:张**,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136********。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并支付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以及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在2006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07年2月5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
  • 如下事由可以变更抚养权: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患严重疾病、伤残等因素不再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形;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广州离婚手续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二、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
  •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

    第一种情形: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此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抚养权。

    第二种情形是如果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出现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之一时,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而这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

  •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责任,父母离婚后如果抚养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可以,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

  •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最适合抚养孩子成长、能更好教育孩子的一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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