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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国务院国资委属下的各大集团公司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比如电信行业三大集团、石油石化集团、电力集团等,各地方国资委也有很多自己的国有独资企业,只是这些集团公司的实体多数都实行了股份制,纯粹的国有独资企业相对少多了。
延伸阅读: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办理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公司的发展也是越来越重视了,而在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国有独资企业,可能大部分人对于国家独资公司不是很了解。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什么是国有独资公司?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有独资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同时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这是《公司法》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 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有一个。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如国家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如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它不同于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它国有单位共同投资组成的公司。尽管后者各方投资的所有权仍属于...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它的主要任务是从事对下属企业的产权经营与管理。国有独资公司通常是国有控股公司,且是单纯从事股权收购和控制活动的纯粹控股公司,是特殊法人。特殊法人和一般企业法人有共同特点:都具有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等重大决策;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开展经营活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是,作为特殊法人,它具有独特性:一是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它除按《公司法》运作外,还受《国有资产法》等特殊法律、法规调整;二是资本金来源不同于一般法人。国有独资公司的资本是经国家授权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其资本直接反映为“国家资本金”,而一般法人其资本均反映为“法人资本金”;三是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其资本百分之百...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我国在利用公司制对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
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一)国有独资公司具有投资主体的唯一性
它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公司。这与西方国家的一人公司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方面表现为股东的单一性;另一方面表现为股东与公司人格的各自独立性,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但是,国有独资公司与一人公司又存在本质上的巨大差异。首先,二者的发展基础不同。股份转让的合法性为全部的股份集中于单一股东提供了可能,从而使西方国家的一人公司在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发展了起来,有的国家甚至还确认了单个股东直接设立的一人公司,而我国的国有独资公司并非公司制度发展的产物,不是对已存在的公司人格的继续之认可,而...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有企业迈向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过渡形式,在许多方面都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权利行使行为不规范
国有独资公司的终级所有者是国家,国家作为“虚拟化的所有权主体”只能委托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来代理其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这就出现了公司决策行为外部化的问题。同时,修改后的《公司法》又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还有权指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职工董事代表除外)。于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往往一身几任,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者、监督者和行政机关的身份同时出现,从经济角度说这就使得其在行使投资的经济权力中难免渗入行政权力,以行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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