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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08:33:56 0人浏览

导读: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标准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其中,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那么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标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标准
  • 下面我将针对占用土地赔偿标准,做简单分析如下:

    政府占用征收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补偿标准包括: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般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   对于国家土地的征用,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很多的人们对于赔偿标准可能不太清楚,所以会于安置组发生一定的纠纷,这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缪亚林律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是给村集体。

      但是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并不是归村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分不到。

      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平均分配、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

      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者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帮助,谢谢。

  • 高速公路拆房的补偿标准一般是根据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确定,通常各个省市的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国家农村土地赔偿标准规定为: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

  •   对于国家土地的征用,我们要了解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很多的人们对于赔偿标准可能不太清楚,所以会于安置组发生一定的纠纷,这也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那么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国家土地征用的赔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

  •   我国是一个国土十分广袤的国家,但是相对于农村占有的土地来说城市的土地占用是十分少的,而城市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原本的土地便不够用了,于是只能对农村进行征收土地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

  • 农村土地征收时一亩普遍在500-2000元之间,相对偏远的地方每亩在500-800元一年,地理位置好的地方在每亩在1000-2000元每年。靠近城市或国道征收的农村土地一亩三到四万不等;租用没有附着物没有农作物的土地500-1500元一亩一年;林地价格在50-2000元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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