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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6:05:49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
  •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 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

  •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都为劳务合同,二者区别如下所示:

    (1)给付劳务侧重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以工作成果所有权的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在承揽合同中,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

    (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为出发点,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为出发点。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现有的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为出发点。

    (3)雇佣合同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人的劳务给付系“独立劳动”,定作人与承揽人自始至终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定作方无权进行干预。

    (4)报...

  •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比较

      王某准备敲墙装修房屋,请张某为其施工。双方约定,完工后王某支付张某一定的酬金。谁知第二天,张某敲墙时摔倒了。当时张某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由同伴扶其回家。

      后来张某家人通知王某,说张某摔伤住院,需要一大笔钱,要求王某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王某觉得太冤,认为张某没有权利向他要钱,双方于是对簿公堂。

      解决本案的关键,首先应确认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口头协议究竟是一般的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因为两种合同的性质、构成要件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有较大差异的。 所谓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形式包括加工、定作、修理、检测、建筑施工等。

      而雇佣合同则指雇工在雇主的监督管理或指令下,为雇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其他劳务,雇主依约支付相应报酬的民事协议。雇工活...

  •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 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

  •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引起争议的时候较多,二者有些相似, 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该合同为诺成、有偿、双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主通过占有雇员的劳动力来为自己获取利益,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 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地位不同

      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而在雇佣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二. 标的物不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与设备为定作人提供工作,并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而雇佣合同,雇员提供的是劳务本身,雇员只要按照雇佣人的要求提供劳务即可,而不...

  • 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都为劳务合同,二者区别如下所示:

    (1)给付劳务侧重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以工作成果所有权的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在承揽合同中,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

    (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为出发点,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为出发点。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件,承揽方则是以自己的技能或现有的条件能否完成工作,能否获得利益为出发点。

    (3)雇佣合同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人的劳务给付系“独立劳动”,定作人与承揽人自始至终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完全有自主决定权,定作方无权进行干预。

    (4)报...

  •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之比较

      王某准备敲墙装修房屋,请张某为其施工。双方约定,完工后王某支付张某一定的酬金。谁知第二天,张某敲墙时摔倒了。当时张某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由同伴扶其回家。

      后来张某家人通知王某,说张某摔伤住院,需要一大笔钱,要求王某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王某觉得太冤,认为张某没有权利向他要钱,双方于是对簿公堂。

      解决本案的关键,首先应确认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口头协议究竟是一般的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因为两种合同的性质、构成要件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有较大差异的。 所谓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条件为定作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形式包括加工、定作、修理、检测、建筑施工等。

      而雇佣合同则指雇工在雇主的监督管理或指令下,为雇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其他劳务,雇主依约支付相应报酬的民事协议。雇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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