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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分配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8 11:45:09 0人浏览

导读: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股份的分配原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股份的分配原则
  •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分配顺序债权银行第一优先其次偿还国税、地方税复次偿还有担保债务复次偿还无担保债务复次偿还清算破产费用复次偿还优先股股东复次偿还普通股股东
  •   股份是构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是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的均等份额。它是确定股东权利义务大小的基础。股份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以股票形式出现。《公司法》第12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具有以下特点:

      (1)股份特指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成本。其他类型的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都不能用股份的名称和作为计量单位。

      (2)股份具平等性。每次发行的股份价格,每一股的金额一致,每一股份所表现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相等。

      (3)股份具可发行性。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集资手段。在公司成立前,它以认股形式发行,所认股份总额为公司资本总额;在公司成立后,它以股票的形式发行。股份可以在发起人内部发行,也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4)股份具不可分性。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最小均等单位,不可再分。

      (5)股份具可转让性。股份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除特...

  •   股份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东所持有的、通过股票形式来表现的可以转让的资本的一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一般具有表明资本成分、说明股东地位、计算股东权责的功能。

      新《公司法》只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出资称其为股份,而没有把有限责任股东所持有的出资称其为股份。股份作为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是公司资本的最小构成单位,不能再分,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加起来即为公司的资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具有平等性,公司每股金额相等,所表现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即只要所持有的股份相同,其股东可以享有的权益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就相同。

      股份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股份是股东权利的象征,股东持有多少股份,就享有所持股份限度的权利。

    【延伸阅读】

    股东权益

    公司法全文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具体的股东人数只需要符合上述范围即可。但半数的发起人需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且所有股东都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的条件。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   一、股份转让的场所

      证券交易所,严禁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活动。

      二、股份转让的方式

      1、委托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 2、协议双方申请

      三、达成股转转让协议的方式

      1、公开股份转让信息方式 2、非公开方式

      四、股份转让程序

      1、转让前的准备

      (1) 股份持有人向结算公司提出查询拟转让股份的申请

      (通过公开股份转让信息方式转让股份的,股份持有人还应当申请将拟转让的股份予以临时保管)

      (拟通过公开股份转让信息方式转让股份的股份持有人,应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安排公开股份转让信息发布)

      (2) 结算公司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要求的,对相应股份予以查询和临时保管(临时保管期间发生的孳息不包括在内),并出具股份证明文件和临时保管确认函。

      2、达成股权转让协议

      3、股份转让双方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确认其股份转让的合规性。

      4、证券交易所对转让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自受理股份转让确认申请后的三...

  •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人数要求:人数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方式,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提高自己的公司股份的股价,把自己公司的股份收购了,这当然是被法律所禁止的。那么对于公司可以收购自己公司股份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司可以收购自己公司股份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可以收购自己公司股份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并不是绝对的,原则上不可以收购,但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是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比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公司就可以把一部分股份回购。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进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进行,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

  • 股东转让股权的,如果公司股东之间的,可以相互转让,无需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负责监督的责任,监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督公司的运作,《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有人数要求,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董事会设3人,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可不设监事会,设置一名监事即可,若设立监事会,则至少三人。当然,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话,监事会是必设的。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的其他相关知识

      (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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