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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印花税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6:24:10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各地标准来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那么购销合同印花税率?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购销合同印花税率
  • 根据各地标准来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 一、融资租赁的印花税问题融资租赁中涉及到两种合同:一是租赁合同,二是售后回租过程中的出售和回购合同。这两种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财税[2015]144号文件《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解答了这个问题。(一)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借款合同”贴花根据144号文件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从融资租赁行为的实质考虑,依然是分期偿还借款的合同,依照借款合同贴花,而不是按照“财产租赁合同”贴花,税负大大降低。(二)售后回租的出售和回购合同不贴花出售和回购环节,均发生了商品的买卖业务,是否按照购销合同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呢?144号文件也遵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为售后回租的出售和回购不属于真实意义的买卖,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 根据各地标准来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   印花税是我国政府对经济主体从事一些经济活动而需缴纳的一种税收。现在现在很多企业会签订购销合同,很多人并不明白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是标注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计算。更多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含税吗的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介绍。

      一、购销合同印花税含税吗

      1、如果合同是标注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计算。

      2、如果合同只注明含税总金额,则印花税以总额计算。

      凡是签订的订货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对购销合同的贴花,均以合同记载的销售额(购入额)不包括记载的增值税额的金额计税贴花。

      实行新税制后,有的购销合同含有增值税。对此类合同,凡是能够将价款、税金划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额贴花。

      营改增纳税人采用核定方式征收印花税的,其印花税征收的计税依据根据纳税人不同性...

  • 房地产印花税的内容包括:(1)纳税主体。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2)计税依据。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而其计税依据则是该种行为的所负载的资金量或实物量,其中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书据所载金额;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则是按件计收;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房产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购销金额。(3)税率。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4)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房地产印花税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
  • 根据各地标准来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和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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