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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09:13:34 0人浏览

导读: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那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
  •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   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具体占地项目免征税款的范围。包括:

      (1)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3)炸药库用地;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5)殡仪馆、火葬场用地;

      (6)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设施用地,水利工程以发电、旅游为主的除外;

      (7)安置水库移民、灾民、难民的房屋占用地;

      (8)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并且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

  •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住宅如何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   问题: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回复: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的耕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地面积(包括受托代占面积)大于批准面积的,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税;批准面积大于实际占地面积的,以批准面积计税。

  •   由于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因此,不同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不一样。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分4个档次:

      (1)全县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2至10元;

      (2)全县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 6至8元;

      (3)全县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 3至6. 5元;

      (4)全县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三至5元。

  •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三)炸药库用地;(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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