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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09:16:27 0人浏览

导读: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的相关知识。
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规定,现对我省耕地占用税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一、征税范围

      1、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人为抛荒的耕地)。占用鱼塘、藕塘、打谷场、晒场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2、占用园地和其他农用土地,应照章征税。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竹园、药材种植园。其他农用土地包括林地、人工草场、人工开掘的水产养殖水面。

      二、征税标准

      1、各市、县适用税额,按省政府皖政(1987)70号文件所附《安徽省耕地占用税暂行税额表》规定的标准执行(按1986年农业统计年报计算,1987年三、四类地区分县、市名单见附表)。

      2、农业户口居民(包括渔民,牧...

  •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三)炸药库用地;(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密度不同,人均占有耕地相差悬殊,决定了全国不能用一个固定税率征税,必须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规定不同的税率,即实行地区差别税率。条例规定的税率分四个档次:

      1.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一10元;2.人均耕地在1-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8元;3.人均耕地在2-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6.5元;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5元;5.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   由于耕地占用税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因此,不同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不一样。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分4个档次:

      (1)全县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2至10元;

      (2)全县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 6至8元;

      (3)全县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之间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1. 3至6. 5元;

      (4)全县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三至5元。

  •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三)炸药库用地;(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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