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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不系安全带不扣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09:56:31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会被扣分,但是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才会被处以扣分的行政处罚。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但是并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扣分的规定。那么副驾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副驾不系安全带不扣分
  • 在我国,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会被扣分,但是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才会被处以扣分的行政处罚。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但是并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扣分的规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没系安全带不会扣分一般是由执勤交警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副驾不系安全带不会被扣分,也不会被罚款。只有驾驶员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才会被扣2分罚款2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的,如果是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可以进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乘车如果不系安全带,出现交通事故自己要承担一定责任。今天,记者从荣昌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在判决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时,就判处了在事故中死亡的唐某自行承担10%的责任。2009年8月25日,蒋某驾驶机动车由成都往重庆方向行驶时,在行车道撞上冯某驾驶的机动车,导致被撞车辆前排乘车人唐某亡,驾驶员冯某及肇事车辆乘车人钟某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经审理,荣昌法院认为,驾驶员蒋某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对前方车道内的交通状况观察不当,等到发现前面车辆时避让不及,导致所驾车辆在行车道撞击由冯某驾驶的机动车,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查,唐某在乘坐车辆时未系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在我国,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会被扣分,但是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才会被处以扣分的行政处罚。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但是并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扣分的规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   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没系安全带不会扣分一般是由执勤交警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副驾驶没系安全带的,不会扣分,只是会进行罚款处理,一般是罚款50元。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罚款20到200元。所以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是也需要系安全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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