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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费纠纷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09:52:39 0人浏览

导读:

广义的讲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那么扶养费纠纷知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
扶养费纠纷知识
  • 非婚生子女的另一个说法是私生子,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补偿其实也是受法律的保护,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如何解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如何解决《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
  •               抚养费纠纷

      单亲家庭的数量急剧增长导致抚养费纠纷案增多,根据近几年的案件审理的情况分析,抚养费纠纷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与孩子感情疏远,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孩子说了另一方的不好,导致孩子不愿意与另一方沟通、接触,另一方以见不到孩子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将孩子的姓名更改,引起另一方的不满,另一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3、探视权引起抚养费纠纷,一方要求探视子女,随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种种借口拒绝让对方探视孩子,另一方以此拒付抚养费。

      4、双方或一方再婚,为了再婚后家庭的稳定,有心给抚养费但不敢给,只有通过法院判决。

      抚养费纠纷案件是法律关系非常简单,权利义务非常明确的案件,但基于上述原因,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及执行工作却很困难。如何充分发挥法律、道德作用,提高抚养费到位率,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应...

  •              抚养费纠纷案例

       张力与王翠花于2000年7月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王翠花不能生育,便于丈夫商量共同收养一子,取名张小力。因张力一直想要一个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便背着王翠花与他人生有一女,王翠花知道丈夫在外与他同居并生有一女,张力大闹一场后便与张力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养子张小力随王翠花生活,张力不支付抚养费。几年后,王翠花下岗,生活变得拮据,便多次找张力要求其承担部分养女抚养费,均遭到拒绝。于是王翠花便以张小力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养父张力诉至法院,要求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张力辩称,离婚时双方已有约定,张力不应该承担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张力与张小力之间系养父子关系,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

  •   夫妻双方离婚时,通常如果有小孩,通常还要就小孩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用进行约定。如果一方不遵守约定时,可以诉诸法院。因此,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抚养费纠纷答辩状书写”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抚养费纠纷答辩状书写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

  •   父母分开之后,除了财产纠纷之外还有抚养权的纠纷,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直接抚养孩子,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司法实践中,因为子女抚养费而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如何确定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如何确定抚养费纠纷原告主体?

      1、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的,以子女本人为原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在起诉书的诉讼请求部分写明“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至xx元”,事实理由部分应写明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的理由。

      2、要求降低或免除子女抚养费的,以原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为原告,以子女本人为被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诉讼书中写明“要求降低子女抚养费至xx元”,事实理由部分写明要求降低抚养费的理由。

      3、以前的离婚判决、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未明确除抚养费之外的一些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修正后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

  •   抚养子女是不容易的,随着子女的长大,费用费支出会越来越多,如果父母一方没有抚养小孩的,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对于抚养费也是可以追加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增加抚养费纠纷判决书?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增加抚养费纠纷判决书

      原告张×2,女,1998年9月15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张×1,男,1970年12月27日出生。

      被告胡×,女,1969年7月2日出生。

      原告张×2与被告胡×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吴××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2之法定代理人张×1与被告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2诉称,我与被告胡×系母女关系。2006年8月,我父亲张×1与母亲胡&...

  •   法定赡养费、抚养费纠纷应提供的证据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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