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10:21:53 0人浏览

导读: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那么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
  • 案件简述: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大型国有股份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收受下属集体企业的现金。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王某及其家人找到我寻求刑事辩护。办案经过: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案卷。从案卷发现两处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案情事实。被告人所在的公司是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的分公司,而且被告人与分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属于聘任制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控股公司中,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员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而王某从事地工作不属于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工作,。。。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大型国有股份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收受下属集体企业的现金。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王某及其家人找到我寻求刑事辩护。

    办案经过: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案卷。从案卷发现两处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案情事实。被告人所在的公司是国有股份...

  •   受贿这一行为是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而受贿罪的主体是需要进行区别认定的,主要是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从而来确定。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1条分三款,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四个罪名定罪量刑的适用标准。

      以往司法解释文件中,只有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了上述四个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没有司法解释对这些罪名的具体量刑,特别是第二档法定刑的适用作出规定。

      实践中,各地掌握的标准不一,对于能否参照对应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标准定罪量刑,...

  •   核心内容:由于最高法、最高检的补充规定,使得原来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改为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范围较之“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更广,除此以外,它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体也有所调整。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含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其他企业职工或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犯本罪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

  • 案件简述: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大型国有股份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收受下属集体企业的现金。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王某及其家人找到我寻求刑事辩护。办案经过: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案卷。从案卷发现两处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案情事实。被告人所在的公司是国有股份制上市公司的分公司,而且被告人与分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属于聘任制工作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国有控股公司中,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员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而王某从事地工作不属于代表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工作,。。。

    案情简介:王某是某大型国有股份公司的中层干部。在工作过程中,收受下属集体企业的现金。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并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王某及其家人找到我寻求刑事辩护。

    办案经过:任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审阅案卷。从案卷发现两处影响案件定罪和量刑的案情事实。被告人所在的公司是国有股份...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犯本罪的,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