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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土地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10:06:48 0人浏览

导读:

非法侵占土地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那么非法侵占土地罪?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非法侵占土地罪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耕地罪(原为非法占用耕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然而我国人均只有耕地约1.3亩,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4.1亩的1/3。耕地的贫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严加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也展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1、一次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

  •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依法对行为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首先必须澄清,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罪名。广义上,所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都可以理解为非法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如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刑法》第五章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都属于中间意义上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等。狭义的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犯罪包括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以下就介绍一下这两个罪名的立案追诉标准。

    侵占罪是《刑法》第270条规定的罪名,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立案追诉标准,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刑法》第271条规定的罪名,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在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以上解答,希望能...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耕地罪(原为非法占用耕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然而我国人均只有耕地约1.3亩,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4.1亩的1/3。耕地的贫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严加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也展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3、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为明知占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而且对于占用耕地改作他用会造成大量耕地被毁坏的结果。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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