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房地产法> 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0:36:52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其实也存在一些免责条款的,意思就是当发生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时,我们只要符合免责条款中的要求,我们即使延期履行约定了也是可以免责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房屋租赁合同免责条款
  • 建设工程对于人们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对于工程质量,承建单位需要终生负责,必然是免不了责的,但是对于发包单位是可以就有些事项签订免责协议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的。那么工程合同免责条款要怎么写呢?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2018年工程合同免责条款范本。一、2018年工程合同免责条款范本甲方: 乙方:兹有工程期间之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与我公司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期间若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事故身亡或工人自身有疾病所引起身亡概与我公司无关,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施工过程中请自行做好防护保护措施,按规范施工,做到安全施工。3、双方签字有效,协议期为一年,本协议将自动失效。4、本协议解释权归XX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甲方签字:
  •   导读:合同的免责条款是什么?我们在日常生活照遇到法律责任,特别是合同责任的时候,如何为自己解脱?

    简介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特点

      ①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当事

      免责条款人协商约定的.

      ②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指出免责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提醒对方注意,在对方提出要求时还应予以说明.

      ③免责条款必须在责任发生前约定;

      ④免责条款的目的在于限制和免除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53条规定: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这些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些条款违背了民法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而并不是说整个合同无效。因此,...

  • 生活中我们经常要接触到合同。不管是买车签合同、买房签合同、还是找到工作要签劳动合同等等。而在签订合同时我们经常会看到一项叫做“免责条款”。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什么是免责条款。买卖合同免责条款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一、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二、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义务人将被免除履行义务,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称...
  •   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像购房合同、保险合同等需要重复使用的合同,合同提供者就会书写格式合同以方便使用。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来跟您一起了解下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多样的,在我国,大体上主要有以下几类:

      (1)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通过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直接规定或者行业惯例减免自己责任,如“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打折商品不三包”、“限制最高额赔偿”等。

      (2)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在许多的格式合同中,这种显失公平的条款表现尤为突出,如规定“有效期”。

      (3)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有的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事先拟定消费者放弃权利的条款,以...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何认定

    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结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免责条款是属于无效的免责条款,法律并不承认其效力。更多关于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

  •   有时候,一些无法预估的情形变化影响着合同的履行,因此有的合同当事方就会根据现有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或是添加附加条款。那么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有效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有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附加条款已经双方愿意确定的,并且附加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1、施工方...

  •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共同交流有关合同免责条款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合同条款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

    合同的内容是由合同的条款组成的。《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以上八大条款属建议性规范,是合同法对合同条款的倡导性规定,不具有强制性作用,并非每类合同必备条款。比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而言,包括标的、数量和价金等主要条款即可。但是当事人和标的条款是任何合同应当具备的。

    河南商丘白治国律师

    手 机:13592368509

    地 址: 河南省商丘市归德南路与南京路应...

  • 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如果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生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手写的附加条款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