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2004年9月8日中午,被告人张某邀请邻村的王某、常某等人在其家喝酒。席间王、常二人发生厮打,被张某等人劝开后各自回家。当日下午5时许,常某携带铁锨、刀子来到张某家,要与王某拼命,此时王已离开。常某以张某拉偏架为由,把张某家的窗玻璃砸碎一地。张某见状,便出来与常某厮打。常某用刀刺张某,张某便把常按倒在地,从常手中夺下刀子,向其腹部猛剌一刀,深至腹腔。常某被人送往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外逃,后被抓捕归案。
【审判】
本案在审理时,对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结果加重犯,应从重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应减轻处罚。
【评析】
笔者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属防卫过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属防卫过...
海 南 省 海 南 中 级 人 民 法 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裁 定 书
(2000)海南刑终字第48号
原公诉机关定安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育飞,男,1973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海南省定安县,初中文化,定安县龙塘镇农民,住该镇八一新街19号。因本案于1998年8月25日被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6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定安县看守所。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志雄,男,1974年出生,汉族,出生地海南省定安县,初中文化,定安县龙塘镇越冬村农民,住该村。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志运,男,1953年8月出生,汉族,出生地海南省定安县,初中文化,定安县龙塘镇越冬村农民,住该村。系黄志雄的大胞兄。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志锋,男,1965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海南省定安县,初中文化,定安县龙塘镇越冬村农民,住该村。系黄志雄的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当防卫超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时,还需考量其造成的损害是否重大,那么防卫过当是怎样的?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韩A,男,1981年3月26日出生,捕前系Y师范大学学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9月10日被逮捕。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韩A犯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