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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交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1:26:06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判决的罚金一般交给人民法院,有时公安机关也会进行收取。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那么罚金交给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罚金交给谁
  • 刑事判决的罚金交给法院。罚金是一种财产刑,属于刑罚的一种,在判决生效之后,罚金就应该予以缴纳,如果实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适当减免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院判缓刑不是必须要先交罚金。罚金与缓刑没有直接关联。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但如果当事人被处罚金和缓刑,是需要及时交纳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法院判决罚金应当由被告人自行缴纳,因此被告人缴纳罚金是应尽的义务。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监狱里,不方便缴纳罚金,一般是由被告人的近亲属来代为缴纳。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判处罚金交不起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如果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判刑以后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去交。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随着世界各国的刑罚日益走向轻缓化、人道化、文明化和现代化,废除或限制死刑、改进自由刑、扩大罚金刑已经成为各国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那么什么是罚金刑?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罚金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为一种财产刑,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

  •   我们在电视里面经常可以听到一些审判结果中说,判处罚金多少元这样的结果,这其实是在刑法中一类常见的处罚措施。那么,判刑罚金在什么时候交?法院判处罚金的标准是多少?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判刑罚金在什么时候交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二、法院判处罚金的标准是多少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

  • 个人行赂罪的罚金标准是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判定。罚金刑是刑法针对贪污犯罪、单位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其他特定种类犯罪而设置的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一定数额财产的刑罚方法,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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