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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数额较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09:01:48 0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行为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决定。通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律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盗窃罪数额较大?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盗窃罪数额较大
  • 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行为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罪刑...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找到法定或者酌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犯了盗窃罪的时候,需要判刑。根据盗窃情节,判刑有不同的标准。其中有一种叫盗窃数额较大。有的人可能疑惑,盗窃数额较大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2013年4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1000元至3000元以上,应认为“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应认为“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就是关于盗窃数额较大的内容。

  • 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行为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罪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罪刑...

  •   1、一般认为,盗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极大”。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是由全省市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决定的。具体的要查证犯罪所在地的标准。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 盗窃罪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三年到无期的量刑。下面根据一个案例来向您介绍巨额盗窃罪的量刑。一、案情介绍:自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期间,被告人彭某某、欧某某、黄某、向某、高某某分别结伙、或分别伙同白贤照、汪志军(均在逃)等人,携带撬杠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河南省新郑市、新密市、禹州市、漯河市、许昌县、山东省泗水县、沂源县、莱芜县、临沭县以及江苏省连云港市等地,采取撬盗保险柜等手段,非法盗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758577元。其中,被告人彭某某参与盗窃作案10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758577元;被告人欧某某参与盗窃9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478559元;被告人黄某参与盗窃6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92390元;被告人向某参与盗窃1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530353元;被告人高某某参与盗窃4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14070元。二、犯罪构成分析欧某某、黄某伙同原审被告人彭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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