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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09:35:55 0人浏览

导读:

由于国家的城乡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全国各地进行拆迁也是非常多的,而在拆迁征地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被拆迁人员的利益问题,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很重要的。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   甲方(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

      姓名:____性别:___年龄: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性别:___年龄: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间旧城区及城中村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建设良好的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在海甸溪北岸建设过程中需要拆迁乙方位于_________号房屋及附属物;依据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海口市旧城区及城中村拆迁指导意见》、《海口市城市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拆迁安置及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建设地点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

  • 合同编号:_________拆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服务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被拆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服务单位: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拆迁人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拆迁人遵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

  •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呢?想必很多人都不了解,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带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一、什么是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和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是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判断如下:1、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称对户合同,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协议。

      订立房屋拆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签订应当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利用威逼、利诱、欺诈手段达成的合同无效。同时,房屋拆迁合同应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无效。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把握以下问题: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如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被拆迁人、承租人,如何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问题。而能否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协议的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涉及到...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省政府决定,在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已不能适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价值,决定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和房屋附属物补偿,而今年又增加了农民养老保障,也就是说属于拆迁范围的农民,将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那么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的?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怎么规定的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现在我国的拆迁流程也是比较规范的,当地政府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够进行拆迁事项。拆迁方案需要提前公示出来,给老百姓提出意见的时间。那么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拆迁安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为: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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