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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08:58:46 0人浏览

导读:

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 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第三、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第四、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期限。  第五、财产所有权的弹力性。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例如设定他物权。

  •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阶段的战略性任务之一。无论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看,产权制度改革都处于核心地位。然而,改革迄今已有二十多年,产权改革依然作为尚未跨过的门槛横亘在我们的面前。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本身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但是理论上对产权研究的不成熟以及现代产权理论和传统的所有权理论难以协调也是一个原因。本文将在财产是属性的集合这一理论框架下,联系交易和资源配置范畴,研究所有权和产权的含义及它们的关系,试图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一、现阶段,所有权和产权两范畴在理论上存在着“产权不清”

      产权和所有权是产权理论的两个基本范畴,对它们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准确界定是构建产权理论体系的基础。在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文献中,产权和所有权是两个出现频率都同样很高的名词。在经济学的范畴里,目前没有比产权更加混乱的概念。产权经济学家y.巴泽尔说:“&...

  •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阶段的战略性任务之一。无论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看,产权制度改革都处于核心地位。然而,改革迄今已有二十多年,产权改革依然作为尚未跨过的门槛横亘在我们的面前。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改革本身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但是理论上对产权研究的不成熟以及现代产权理论和传统的所有权理论难以协调也是一个原因。本文将在财产是属性的集合这一理论框架下,联系交易和资源配置范畴,研究所有权和产权的含义及它们的关系,试图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一、现阶段,所有权和产权两范畴在理论上存在着“产权不清”

    产权和所有权是产权理论的两个基本范畴,对它们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准确界定是构建产权理论体系的基础。在西方现代产权理论文献中,产权和所有权是两个出现频率都同样很高的名词。在经济学的范畴里,目前没有比产权更加混乱的概念。产权经济学家y.巴泽尔说:“‘...

  • 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有哪些?民事权利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一、财产所有权的权能有哪些1、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非法...
  •   人们究竟根据什么来确认财产所有权?这就是财产权的依据问题。

      尽管财产所有权是我们日常司空见惯的现象,但要说明财产权的依据问题却并不简单。可以说,这是一个相当繁奥的理论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几乎竭尽了人类所有最优秀的思想家的智慧。

      如果不能适当地回答这一问题,就无法解释财产权为什么应当得到尊重。而理论上不能说明财产权应当被尊重的道理,在实践中就不可能真正自觉地尊重财产所有权。而没有对财产所有权的尊重和保护,就不可能有象样的市场经济,更不可能有象样的法治。

      一、关于财产所有权的依据的既有理论

      (一)、先占说

      古罗马人虽然不太擅长抽象的法学理论思考,但迫于解决市民之间的财产纠纷的法律实践的需要,他们最先对财产权的依据问题作出了回答。他们的回答,直至今天仍然在民法的物权领域具有经典的意义。就财产权的原始取得而言,古罗马人提出的是先占和时效取得。

      古罗马人主张,物分为共有...

  •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各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权也是其中一种,在财产权中还有一种财产使用权,那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权分别是什么?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2、财产权与人类文明具有互动性,即财产权促进人类文明向前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

  •   1、国家财产所有权主体具有唯一性和统一性。

      国家财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代表全国人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唯一和统一的主体。除国家外,其它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都不能成为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只是受国家的委托对国有财产先例经营权。

      2、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无限的广泛性和专属性。

      任何财产都可能成为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而国家专有财产只能成为国家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能为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所有。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主要包括:国家所有的资源,如矿藏、水流、土地、森林、草原、荒地等;国家专营的企、事业的设施,如铁路、公路、港口、海洋、邮电通讯、广播电视设施等;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国家所有的文物、古遗址、自然保护区等;国家在境外的财产;无主财产;国家所有的其他财产。

      3、国家财产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经营权的分离性。

      国家是全民财产的唯一和统一主体,...

  •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

      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2、使用

      使用权是指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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