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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7:06:24 0人浏览

导读:

1.村民如果对征地补偿感到不满的,可以与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可以要求征地政府的上级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法强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那么不满征地补偿款怎么办?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不满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 1.村民如果对征地补偿感到不满的,可以与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可以要求征地政府的上级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法强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该款规定,征收土地时必须补偿,补偿标准的基础是土地的原用途,也就是按照征用前利用土地能给土地权利人带来的收益进行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   农村的征地补偿款就是相应的村委或者是相应的政府部门进行发放的,但是在面对这个农村的补偿款出现截流的时候就要进行相应的处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民征地补偿款被截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民征地补偿款被截流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若被截留,受依法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并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具体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

  •   农村进行征收相应的征收款就是村委进行发放的,村委如果不进行相应的补偿款发放选择去占用相应的补偿款就是属于相应的违规行为要遭到投诉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村委占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村委会只可按照一定比例扣留土地补偿费,剩下的要发放给村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发放给被征收村民个人。村委会应当及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对于村委会扣留征收补偿款的行为有异议的,村民可以申请村务公开。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可以申请村务公开,村委会如果不公开,可以把村委会作为被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村委会扣留征地补偿款不一定违法  1、扣留不一定违法

      在这里要明白一个大前提,农村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是村民所有,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承包经营权。目前,征收土...

  •   农民的地被征收后,可以领取征地补偿。但是毕竟是维持生计的地,征地补偿不够自然会不满。如果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当对安置补偿方式不满意时,不能聚众闹事,应该理性地与政府协商,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政府当前对被征地农户的补偿主要是采取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方式,缺乏相应的其他配套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户以后的许多年甚至一辈子,就靠这点土地补偿费,有限的土地补偿金往往不能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因此若政府解决这些问题将很大程度上减少征地拆迁纠纷的发生。

  •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日前谈到征地问题时表示,在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方面,当前最核心的是解决好被征地农民补偿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要逐步提高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要探索以货币补偿、社保安置、实物补偿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

      另据新京报社悉,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同时,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从2009年起国家逐步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指出,征地问题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严禁未经批准将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我们知道房屋拆迁是政府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很多时候会遇到拆迁赔偿不合理的情况,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当出现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拒绝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合同,以免因违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话,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裁决,要求对方重新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若还是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是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是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房屋拆迁的补偿金额,评估时将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的交易平均价作为依据,同时参考市场评估价与重置价。

      2、产权置换也是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主要置换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异地安置与回迁安置,异地安置指的是楼盘项目因...

  •   我们知道,只要政府部门公告了征地拆迁的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要完成拆迁程序的所有工作,如果因为征地有纠纷不合理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又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话,政府部门可能实行强行征地措施,或者以欺骗非法的方式来进行拆迁,那么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如果地方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

      二、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

      1、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

  • 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以交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征地补偿中对果园补偿标准认为不合理的处理措施为:当事人能在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提出,以便及时调整。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也可以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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