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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0:13:32 0人浏览

导读:

被拆迁人顾名思义就是拆迁地的房屋所有人,对此当然享有一定程度上的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被拆迁人的权利应当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行。所以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将带来被拆迁人权益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被拆迁人权益
  • 房屋被拆 无法安置 1998年至2003年,福建省莆田市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公司)在承建旧城改造项目时,因文物保护问题延缓工期,无法按时建成安置房。5年来,上百名拆迁户长期在外租房,苦不堪言,先后数十次集体上访。2001年12月18日,104个被拆迁户将武夷公司诉至莆田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逾期交房期间的安置补助费与超面积安置部分购房款的利息等。

    拆迁公司 一审败诉

    莆田中院一审认为,莆田市政府决定暂缓拆迁“林润故居”,并未决定整个片区停止建设。武夷公司在明知不能拆除“林润故居”的情况下,未按市政府的决定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建设安置房,主观上有过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判决被告武夷公司支付被拆迁户逾期过渡费和超面积安置房款的利息。

    一审判决后,武夷公司不服,向福建高院提...

  • 1.被拆迁人的主要权利是指:(1)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有权选择不小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的,被拆迁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法获得安置或者补偿的权利,在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将拆迁用房提供给被拆迁人时,有权利要求拆迁人提供周转房;(2)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有权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被拆迁人的主要义务是指:(1)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拆迁人给予安置和补偿后,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义务;自觉履行拆迁协议的约定,并在过渡期满之后将周转房腾退给拆迁人;(2)自觉履行拆迁行政主管机关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
  •   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怎么维权?发生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违约纠纷,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这里详细介绍。

      一、拆迁违约纠纷可申请仲裁吗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如果与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未确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拆迁人无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希望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与拆迁人可再次就申请仲裁事宜达成协议,之后依法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也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

      拆迁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是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相对的是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拆迁户”这个词语,那么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如何维权?被拆迁人可以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仲裁方式行不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如果征收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律师建议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以被征收人名义向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及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同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3)如果在发送了《催告函》和《律师函》之后,征收人仍未履行,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已经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人依据协议约定依法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被拆迁人可以索...
  • 正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条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   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已维护自己的权利,拆迁人一般是依据相关的拆迁合同以及超迁安置法来拆迁房屋。那么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要怎样维权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要怎样维权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如果与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未确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拆迁人无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希望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以与拆迁人可再次就申请仲裁事宜达成协议,之后依法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拆迁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是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相对的是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纠纷可申请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对征收、...

  •   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如果征收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怎么样维权的相关内容。

      一、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怎么样维权

      1、以被征收人名义向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及时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2、委托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其发送《律师函》,同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3、如果在发送了《催告函》和《律师函》之后,征收人仍未履行,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已经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人依据协议约定依法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基本案情

      2011年12月5日,王某与浑南新区第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办)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选择实物安置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并约定房屋征收...

  • 被拆迁人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类:

    依据被拆迁人的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所享有的权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被拆迁人分为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及代管人。

    1.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拥有所有权的,是所有权人,依据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所有权人分为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和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及其他所有权人。

    (1)公有房屋产权人。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公有房屋是指产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为公有房屋所有权人。国家的房屋的所有权人有一般包括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产权属于国家机关所有房屋,其产权属于国家财产,由国家授权的单位依法行使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房屋,属于单位自己管理的,产权登记在该单位的名下,由该单位依法行使经营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如何处理

    [法律指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条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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