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监狱减刑制度

监狱减刑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11:24:03 0人浏览

导读:

监狱减刑的标准:只要符合以下减刑的条件就可以减刑:1、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3、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那么监狱减刑制度?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监狱减刑制度
  •   判刑了就会进监狱坐牢改造,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只要在监狱里面表现积极,认真改造也是可以申请减刑提早出狱的,那么监狱申请减刑的规定有哪些?监狱减刑的程序是什么?监狱减刑会提前通知家属吗?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监狱申请减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节释放和安置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

  •   核心内容:2014年广东省关于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新政策主要来源于广东省《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提出了网上公示制度、公异异议人出庭制度、公开开庭审理制度等内容,以规范监狱罪犯的减刑、假释问题,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

      一、对减刑、假释案网上公示  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在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前在服刑场所公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裁判结果上网公示、生效裁定书全部上网等一系列公开程序。  二、公示异议人出庭  对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允许公示异议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参加案件庭审,以增加案件的对抗性,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三、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要从形式审查回归为实质审理。规定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罪犯悔改表现、犯罪事实、原判刑罚、犯罪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后果、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履行以及罪...

  •   核心内容:司法部就最新修订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作出解读说明,主要说明了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修订《规定》遵循的原则,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中政委[2014]5号)》精神,正确实施修改后的刑事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司法部对2003年4月2日颁布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77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

      司法部2003年颁布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自实施以来,对规范全国监狱管理机关依法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减刑、假释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

  • 减刑的话是大部分犯人都想要的福利。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减刑的,减刑的话当然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不光是减刑,假释也是这样,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减刑假释的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假释的程序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由监狱出具假释建议书、司法局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等书面材料,报请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
  •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此时可以争取减轻处罚。而被判罪进入监狱服刑之后,则可以争取进行减刑。即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对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因此要想获得减刑就必须要满足规定条件,那么罪犯可以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罪犯可以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其中,管制是限制自由刑;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中减刑,主要是指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因而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

  • 无期徒刑减刑需要以下条件: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2、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 判刑四年最高可以减刑二年。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均可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犯罪分子判刑后在监狱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

    根据《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