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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0:22:46 0人浏览

导读: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的法律条文,已没有居间合同的法律表述,《民法典》颁布前的居间合同即是《民法典》颁布后所表述的中介合同。那关于建设工程间的居间合同比较少见,工程居间协议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工程居间协议
  • 居间协议  委托方

      居间方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协议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 保密内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 居间方

      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 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居间协议

  •   我们都知道,在任何一种行业中,只要涉及到利益的问题,通常都需要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工程行业来说,合同更为重要。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程居间合同模板?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工程居间合同模板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玉皇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延庆,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

  •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
  • 居间合同主要条款的写法1.合同当事人及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在合同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地址或住所。写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2.居间项目的名称(合同的标的) 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成交。因此,居间人必须明了委托人的意图和目的,即要明确委托人希望居间人介绍哪些方面的客户,最终达到什么目的。在合同中,居间项目的名称要体现居间合同的目的,要写得简明而准确,如商务居间合同的该条款,可以写做“购买××特种原料”。3.居间服务的内容要求 这一条款是对前一条款所做的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对居间人的服务内容作具体、详细的约定,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转让技术,委托方对商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对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转让费用、后续服务等,都会有具体的预想和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委托方...
  •   【基本案情】

      2003年7月初,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二公司”)工作人员王非经马久东等介绍认识了义马市马建珉、李继华,双方开始协商义马2×155MW热电厂投标招标事宜。7月14日,王非、马久东代表中建三局二公司与马建珉、李继华签订了居间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若该工程中标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20万元,余款按工程转款比例支付;违约方赔偿对方10万元损失。

      8月14日,义马市招投标办公室、义马市热电厂共同向中建三局二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义马2×155MW热电厂主控楼、主厂房、升压站工程。8月31日,义马热电厂与中建三局二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审另查明,王非任中建三局二公司义马热电厂项目部经理。马建珉、李继华依据居间合同收到劳务费2040...

  •   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如何来判断呢?其标准主要有两点。

      1、看委托人与相对人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2、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是否为合同的成立起到促进作用,例如提供便利、降低难度、加快进度等。若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对于合同的成立完全或基本上无助益,则不能认为促成合同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合同成立即可,至于合同生效与否则在所不问。例如,附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因条件未实现而未生效,不可因此而认为居间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居间合同成立后,居间人的报酬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依据《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

  •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所有者往往会委托中介寻找买家,三者之间会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三方的权利义务,但现实生活中,这类合同纠纷层出不穷,那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如何解决?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常见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法如下:

      1、房价上涨,卖方违约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卖方因房价上涨不履行义务,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2、中介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无论是根据合同法居间合同的规定,还是诚实信用原则、行业惯例,居间人都如实告知的义务。当居间人没有尽到义务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在居间方对委托方的损失存在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居间公司除返还居间...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早在罗马法对行纪就作了规定,当时行纪只是委托的一种,随着信托业的发展,产生了独立从事行纪业务的行纪组织,在欧洲中世纪由于国际贸易的兴起,行纪制度相应地较为发达。居间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现象,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出现,当时无论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从事居间活动,及至中世纪居间人发生了变化,具有了公职性质、官营性质,带有垄断性。“行纪”、“居间”这类名称和实际活动在我国历史上很早也已出现,自汉代以来出现了经营行纪,从事居间活动的行纪人、居间人,民间将其组织、营业场所称为“牙行”,旧中国民法对行纪、居间进行了规定。新中国成立以后,行纪业、居间业曾一度有所发展,但很快因政治运动而日趋衰微,直至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纪业、居间业才又兴盛起来,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各类中介...

  • 居间合同的管辖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无约定也无协议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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