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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4 08:33:56 0人浏览

导读: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主要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规范性制度。那么个人破产制度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个人破产制度
  •  所谓个人破产制度,通俗地讲,就是某个人在其个人资产无法偿还自有全部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布其破产并核销债务的法律制度。在裁定破产后的一定时期内,破产人只有权享受基本生活,不得进行奢侈消费和商业行为。  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和以后应尽义务的一种制度安排。
  •  个人破产制度最早起源于古罗马,当时罗马帝国商品经济发达,当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经两个以上债权人申请,或由债务人承诺以其全部财产供债权人分配后,裁判官则可扣押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悉数变卖,公平地分配给各债主。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个人破产制度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民事制度。
  •   核心内容:个人破产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按照破产程序,在保留他和他所供养人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情况下,将其财产拍卖,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一项法律制度。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破产制度的定义

      个人破产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按照破产程序,在保留他和他所供养人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要的生活用品情况下,将其财产拍卖,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债权人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专家将其定义为“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意义

      认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意义应从破除认识误区开始。认识误区包括认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不利于经...

  •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周五晚间消息,独立能源生产商Edge Petroleum Corp(EPEX)宣布,已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了破产保护。

      该公司表示,已与一批高级担保债权人达成协议,将把其几乎全部资产以大约1.91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一个第三方,收益将全部归其债权人所有。

      该公司已向破产法院提交了一项重组计划,后者预计将于12月初就此事做出裁决。

      该公司的股东可能被消除。

      该公司表示,其提交破产申请时的库存现金余额在1200万美元以上。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2010年05月24日星期一14:33代理申请各种基金、高新认证、和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增资,工商代理等联系电话13522285248赵伟涛 第一节破产宣告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caichan)称为破产财产(caichan),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
  •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政策为属于111个资本试点城市的破产国企职工,除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五年退休。原来的退休年龄是男满六十,女干部满五十五,女工人满五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
  •   法律程序

      第一种程序: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种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由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解散公司的书面决议,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

  • 企业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如下:1、通知并公告债权人;2、由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3、以破产财产清偿公司债务;4、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5、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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