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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08:49:57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院对于男女同居关系的司法介入,主要是为了遏制破坏婚姻的一类行为,以及解决因同居导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等,而不在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本身。那么非法同居离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非法同居离婚
  • 非法同居可以离婚的方式如下: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离婚,协商解除了,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解除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非法同居是我国当今社会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当男女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和利益,更难给弱者施以法律救济。为此,我们应面对现实地研究非法同居现象,并由立法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去规范这种法律关系,使它成为我国民法典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篇章。下面,笔者认为应在如下五个方面设立非法同居法律救济的法律规范。

      (一)明确同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要维系这种关系,笔者认为至少应规定如下四点,只有对这些方面做出规定,才可稳妥地解决可能产生的纠纷。这四点为:一、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二是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尹明沁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非法同居离婚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双方并不具有婚姻关系。如同居期间有非婚生子女,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问题,同居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如同居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和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实践中,存在着许多非法同居的现象,但是多人都无法准确区分非法同居和同居两个概念,甚至有的人认为非法同居等同于同居的。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同居和非法同居是怎么区别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同居和非法同居是怎么区别的

      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当今社会,不管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小三、婚外恋情等字眼层出不穷。我们看得最多的是婚外与异性非法同居的行为,但社会上也确实还存在着一小部分人婚外与同性同居的情况。我们分享一则小案例,来介绍婚外与同性同居,算不算重婚的问题,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通过一则案例来为您分析。

      小案例:刘某(男)与黄某(女)一直在深圳打工,2012年8月上旬,二人经媒人介绍相识,逐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5月22日,双方在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新婚阶段,夫妻关系和睦。后来,刘某发现妻子常常去朋友张某(女)家打牌,夜不归宿,且妻子与自己没有了往日的亲密,遂怀疑妻子有了外遇。经深入调查,刘某发现黄某和她的朋友张某不是普通朋友关系,而是情人关系,二人早已同居。刘某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将黄某告上法庭诉求离婚,并要求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2万元。

      这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婚外与同性同居,算重婚吗?

      小编可以很...

  • 非法同居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你好,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你先生与她人同居的,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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