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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人身伤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53:36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购买保险之后要是人身安全遭到损害,是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那校园人身伤害是什么呢?接下来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针对校园人身伤害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校园人身伤害
  •   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的区别相关内容。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

      人身损害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

      人身伤害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 未成年人问题无论在哪个国家,哪个社会都是一个关系到国家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但如今我国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未成年人问题,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越来越引起社会之中各界的重视。所以今天就为大家带来未成年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相关问题。一、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在日常生活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典型的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的情形。有些劳动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事实上,当遇到第三人侵权,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时,受害人可以两者同时主张。但是,劳动者如果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五项第三人支付的费用,分别是: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有什么区别?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的区别相关内容。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

      人身损害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

      人身伤害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损害与人身伤害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在日常生活中,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典型的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的情形。有些劳动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会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事实上,当遇到第三人侵权,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时,受害人可以两者同时主张。但是,劳动者如果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五项第三人支付的费用,分别是: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人身伤害也是法律中的一种概念,但我们经常将它和人身损害混淆在一起,下面我们来看看人身伤害和人身损害的区别。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合同违约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以及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本文详细讲解了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为需要计算人身伤害赔偿金额的提供参考依据。具体还需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或可咨询相关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

  •   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遭到他人对自己的人身伤害,第一时间肯定是想要报警来解决问题,警察介入以后会将受害人送进医院检查或治疗,如果受害人与侵权人并不能协商赔偿金额,那么被侵权人在起诉以后需要进行鉴定,那么人身伤害鉴定机构是哪里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人身伤害鉴定机构是哪里

      1、由于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是不接受及其家属的单方委托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司法机构进行鉴定的。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更多的是看到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的情况。

      2、如果是法院委托鉴定的,仍然是按照就近原则,如果本地司法鉴定机构有能力进行临床司法鉴定的,应当委托其进行鉴定;如果本地没有司法鉴定的能力需要委托外地的双方鉴定机构鉴定的,经法官同意,才可以委托外地鉴定机构鉴定。

      二、我国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标准存在的缺陷

      1、不完整性:虽然有多种鉴定标准,但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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