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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7:11:49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警大队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属实,可以向办案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的法制、纪检部门反映。更多关于公安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公安行政诉讼
  • 由于行政诉讼法的被告一般为行政机关,所以大家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行政诉讼不是特别了解,行政诉讼法的效力简单来讲就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那么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以下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
  • 2007年12月20日

    【审判名称】:刘华清不服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分局治安拘留行政处罚案

    【审判程序】:二审

    【案件分类】:行政

    【公 布 号】:

    【裁判文书字号】:(2001)泸行终字第79号

    【裁判文书类型】:行政判决书

    【裁判时间】:二00一年十一月七日

    【受理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全文】:

    上诉人(原审原告) 刘华清,男,1941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原泸州市电信分公司调研员,住本单位职工宿舍。

      委托代理人 雷泽均,四川泸州平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赵权,局长。

      委托代理人 彭述文,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干警。

      委托代理人 唐天全,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干警。

      第三人 孔豫蓉,女,38岁,汉族,泸州市公安局干警,住泸州市江阳区官井坎2号楼。

      委托代理人 宣明,四川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刘华清因不...

  •   「摘 要」目的论是人性论。它是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前提性理论,对它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且更具实践意义。由于行政诉讼具有多维性,它既是权利与权力的共同规则,又是从“实然”中寻找“应然”的科学,既是权利对权力说“不”的游戊,又是为权利而奋斗的机制。因此,行政诉讼之目的也就具有多元性——可分解为程序正义、利益平衡、促进合作以及道德成本最低化等若干层面。

      「关键词」行政诉讼,目的,依法行政,程序正义,合作,道德成本

      何谓行政诉讼目的?行政诉讼制度为何目的而设置?这是行政诉讼法学理论所不可回避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对此理论问题的基本观点和诠释,构成了行政诉讼目的论的灵魂和核心;而行政诉讼目的论又是整个行政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一个基础性和前提性的范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从理论价值而言,在一个有着数千年浓厚“官本位”传统意识的土壤里生长起来的行政诉讼...

  •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下面为您整理了劳动争议诉讼管辖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阅读。
  •   管辖权的确定对诉讼有着重要影响,尤其是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原则。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一)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

  •   如果因为跟政府行政行为产生纠纷,申请行政复议解决不了的话,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了,但行政诉讼并不是说完全免费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行政诉讼费用要给多少钱?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行政诉讼费用要给多少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行政赔偿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行政诉讼受理的具体受案范围是什么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

  •   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中分别发挥了什么作用?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民事诉讼及其程序是怎样的?什么是申诉?检察机关分别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检察机关的抗诉能发挥什么作用?

      通常人们常将诉讼称作"打官司'。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各类民事权益受侵犯,从而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对此进行审理直至裁判,这个全过程就是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程序分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等。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由审判员一人审理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特别程序是审理宣告失踪死亡等特殊案件的程序。普通程序是审判中最完整的程序,一审程序分起诉、受理、审理前准备、调解、开庭审理、裁判五个阶段。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的程序。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邹伙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及实行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的地方,可以异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实行集中管辖制度的省份,行政案件可以跨行政区域确定某一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比如北京、上海、河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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