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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工作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5 17:13:34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用。那么征地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征地工作程序
  •   核心提示:土地征用系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用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238号)文件中规定

      征地工作应包括以下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

  • 大部分的土地所有权是归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大多数是承包经营权。对于征地程序来说是有一系列的要求的,比如征地听证会哪些人可以参加,征地听证会程序是什么?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征地听证会哪些人可以参加,征地听证会程序是什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
  •   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可能被征收,用来建设一些公共设施,村委会如果想要征收大家的土地的话,是需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的。那么村委会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村委会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

  • 农村征地的程序: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4、对征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
  •   土地的征收或是征用我们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一般来说,我们都是会遵守有关人员的意愿,看是否自己的土地愿意被征收或是征用,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还是比较平和的方式解决,那么在什么样的一种情况下,会被强制征地呢?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强制征地程序及法律法规。

      一、强制征地程序

      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

  •   现代社会对于那些拆迁户还有一个别称就是叫做暴发户,拆迁户由于房产的拆迁有了大笔的政府补偿资金以及新的房产的赠与所以是十分有钱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 、征迁前期准备

      1、区建投公司、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管办)按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时限要求与用地单位对接并完成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等手续的办理。

      2、国土分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及用地指标审批等相关手续;区建投公司按项目负责办理拆迁公告或房屋拆迁许可证。

      3、根据市规划局确定的项目规划红线,区市容局、街道办事处对项目所涉地块,逐户摄像,制作完整的每户原状影像资料;区市容局根据市查违领导组确认的地形图和*政办〔**〕*号文,核查违法建设户及其面积。规划分局负责参与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地块违法建设的界定;配合办理被...

  •   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如何在征迁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朋友都希望知道最新农村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和农村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从而确定征地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最新农村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   政府的征地拆迁在很多的时候都不止是针对公民来说的,有时候还会征收企业的土地,对于企业土地的征收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并且这个程序与个人的是不相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1、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2、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3、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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