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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就一般意义而言,驾驶员是车上人员,不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秦培德虽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但在事故发生时,秦培德不在车上,其所从事的行为也不是驾驶行为,对这种特殊情况,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设立三者险的目的来对秦培德是否属于“第三者”作出认定。根据被告宁嘉公司和被告人保南京分公司的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条款时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本保险合同的第三者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在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在本案中,秦培德不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种,因此宁嘉公司与人保南京分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并未将秦培德排除在“第三者”之外,更何况即使排除亦未必有效。从法律规定来看,在事故发生是的法律法...
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强险条例也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中资的保险公司经过批准均可以对车辆承保交强险业务。而且在交强险合同的履行中,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交强险合同。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交强险合同都不能解除呢?
答案是否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那么什么是“重要事项”呢?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即使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前述事项,也不是说保险公司一定能够成功解除保险合同,因为投保人还有一个补充的说明权利。之所以说是权利,是因为条例规定,在解除合同前,保险公司应当是书...
保险公司作为公司种类的一种,其快要破产的时候,也是需要与其他公司一样,要进行相关的破产清算申请的,因为其的债权债务关系太多,不进行清算就会引起较大的纠纷,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保险公司倒闭了保单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保险公司倒闭了保单怎么办根据《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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