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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报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6 17:09:23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是要申请破产,那么这将会是一项十分巨大的工程,因为一个公司的财产以及运行状况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在破产案件当中往往需要聘请律师来进行协助,那么,破产清算报表?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解答。
破产清算报表
  • 破产清算,是指相关的公司或者个人由于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来保障相关权利人的权益,在破产清算中需要进行一个债权的申报,那么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流程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流程是怎样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
  •   【关键词】公司清算,破产清算,非破产清算

      公司清算的最基本分类是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非破产清算则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这种区分的目的主要是公司所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终止时,如果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时,所进行的清算为非破产清算,理论上全部债权人的债权均能实现,而且往往还存在剩余财产可供分配。否则,如果财产已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则必须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平受偿原则清偿了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后,公司终止。当然,实践中也存在一种情况,即公司终止时,由于尚未进行清算,对其资产负债情况并不十分清楚,可能首先启动的是...

  •   如果是要申请破产,那么这将会是一项十分巨大的工程,因为一个公司的财产以及运行状况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在破产案件当中往往需要聘请律师来进行协助,那么,破产清算律师?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解答。

      一、破产清算律师

      破产清算律师就是所谓的破产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是由法院指定的。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应当接受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指定。

      1、被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宜担任管理人,其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不接受指定并说明情况: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参与人民法院采取...

  •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破产清算2010年05月24日星期一14:33代理申请各种基金、高新认证、和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增资,工商代理等联系电话13522285248赵伟涛 第一节破产宣告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caichan)称为破产财产(caichan),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
  •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清算时其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但特殊情况时也可以委托其他人担任。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合伙企业清算人怎么确认的相关内容解答,一起来看看吧!一、合伙企业清算人怎么确认1、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3、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二、与合伙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
  •   企业如果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就可能面临破产的结果,破产之后就会涉及到破产债权的申报。那么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的相关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 员工一般是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除非员工是债权人。首先,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而清理债务则必须强调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具有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若是员工想申请破产清算,除非其具有债权人的身份,不然是不能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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