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浙 江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00)浙法刑终字第576号
原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夏钦伟,男,1954年2月12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大专文化,原系杭州市广告艺术公司经理,杭州百大集团广艺装潢工程公司、杭州广艺家电公司、杭州广艺汽车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杭州市朝晖二区24幢105号402室。因涉嫌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1999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关晓茹,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心)律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夏钦伟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于2000年9月26日作出(2000)杭刑初字第120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夏钦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杨某,某县人,中共党员,1962年出生,某县某局原财务科科长。某县检察院起诉书查明杨某自1999年至2005年担任某县某局财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
贪污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听说,那么,贪污的财物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作为贪污罪客体物质表现白对象有:一是公共财物;二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
电动车醉驾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前提是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此时行为人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经过鉴定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一般会进行罚款处罚,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