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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收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3 14:21:17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现在的公司上市是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必要过程的,现在的企业也是有着兼并以及收购的情况的,但是企业收购以及兼并是有着相应的流程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兼并收购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兼并收购
  • (一) 企业间的兼并是商品经济的伴生物,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从广义上看,工商活动开始之日,就是兼并孕育和产生之时。 有的学者从非常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企业兼并”,认为它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联合成为单个的经济实体。包括两种:一种称为合并;另一种称为收购。对“兼并”、“合并”、“收购”三词使用时不加区别。有的学者认为收购是兼并的一种形式,属于控股式兼并。“公司收购是公司兼并的一种重要形式”,赞成从广义上理解“兼并”者,认为兼并作为吸收合并较狭隘,从广泛意义理解应包括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管理和资产的控制权。任意扩大“兼并”的外延,实际上就是否认兼并的...

  • 企业并购的流程及主要步骤有:1、公司做出并购决议;2、由并购各方签订并购协议;3、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办理并购公司的变更登记和被并购公司的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   企业的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采取各种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企业兼并的形式有:① 承担债务式兼并,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的兼并方式;② 购买式兼并,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资产的兼并方式;③ 吸收股份式兼并,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从而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的兼并方式;④ 控股式兼并,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的方式。

      收购 收购是指一个企业能够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而使该公司经营决策权易手的行为。 合并 合并(企业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据契约及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

  •   兼并(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收购(Purchase)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一般有两种:股权和资产。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一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而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资产则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由于在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方无需承担其债务。
  • (一) 企业间的兼并是商品经济的伴生物,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从广义上看,工商活动开始之日,就是兼并孕育和产生之时。 有的学者从非常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企业兼并”,认为它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联合成为单个的经济实体。包括两种:一种称为合并;另一种称为收购。对“兼并”、“合并”、“收购”三词使用时不加区别。有的学者认为收购是兼并的一种形式,属于控股式兼并。“公司收购是公司兼并的一种重要形式”,赞成从广义上理解“兼并”者,认为兼并作为吸收合并较狭隘,从广泛意义理解应包括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管理和资产的控制权。任意扩大“兼并”的外延,实际上就是否认兼并的...

  •   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兼并是在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中,即“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围。该”办法“同时又规定了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制控股式等四种兼并形式。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这条规定与前面的那条规定相比,虽然用词上略有不同,但实质内容基本上一致。因此,我国规范性文件中所指的&rdquo...

  •   收购与兼并、合并有许多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1.基本动因相似。要么为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要么为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规模经营;要么为拓宽企业经营范围,实现分散经营或综合化经营。总之,都是增强企业实力的外部扩张策略或途径。2.二者都以企业产权为交易对象。

  • 兼并(Merge)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它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Purchase)是指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家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以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对象一般有两种:股权和资产。收购股权与收购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收购股权是收购一家企业的股份,收购方成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因而要承担该企业的债权和债务;而收购资产则仅是一般资产的买卖行为,由于在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时并未收购其股份,收购方无需承担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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