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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15:37:53 0人浏览

导读:

被告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来解除财产保全。如果案件是财产纠纷案件,在被告提供相应的担保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另外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被告还可以请求申请人赔偿其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那么解除财产保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 在很多的关于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的诉讼纠纷当中,当事人往往都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担保,很多人不清楚解除的方式。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司法实践中,在北京市各个法院,无论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北京市各个法...
  •   财产保全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出现需要解除的条件是可以解除的,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意义。

      2、当事人如果不服财产保全裁定,可依法采取救济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设置和允许复议的目的,在于纠正不当裁定,减少或者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赔偿;法院依职权采取的,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赔偿。受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

  •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 在很多的关于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的诉讼纠纷当中,当事人往往都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因为某些特殊情况,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担保,很多人不清楚解除的方式。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方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解除财产保全担保书的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司法实践中,在北京市各个法院,无论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采取哪种方式作为担保,目前北京市各个法...
  •   财产保全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出现需要解除的条件是可以解除的,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1、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被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意义。

      2、当事人如果不服财产保全裁定,可依法采取救济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设置和允许复议的目的,在于纠正不当裁定,减少或者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当事人应当赔偿;法院依职权采取的,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赔偿。受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

  •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民事诉讼法》对于财产保全有明确的规定: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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