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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征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08:55:35 0人浏览

导读:

征地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程序的,如果有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强行征地的就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的,即使是官员也是如此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政府违法征地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违法征地
  •   征地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程序的,如果有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强行征地的就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的,即使是官员也是如此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村干部强行征地违法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村干部强行征地违法吗

      征地必须要有合法的批准手续,按程序进行,村干部强行征地是不合法的。

      二、征地的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 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

  •   政府的征地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十分常见的事情的,不管是对于何种土地的征地都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不然就是属于相应的违法征地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政府征地违法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府征地违法怎么处理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二、违规征地行政处罚

      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土...

  • 县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征地卖给开发商合法。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当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合理;卖给开发商后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我们知道,只要政府部门公告了征地拆迁的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要完成拆迁程序的所有工作,如果因为征地有纠纷不合理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又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话,政府部门可能实行强行征地措施,或者以欺骗非法的方式来进行拆迁,那么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如果地方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

      一、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强制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

      二、通过法各种律途,依法请求赔偿

      1、径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

  •   政府征地需要经过一系类的流程,并且还要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还要将补偿进行公告,被征地人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政府提出,如果政府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那么就是非法征地,政府非法征地也有几种情形,那么哪些情况属于政府非法征地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哪些情况属于政府非法征地  1、地方政府“越位”:非法批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批租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征用土地的性质(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和需求面积的不同逐级上报审批。但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下的招商引资、建设优先战略,与大宗土地征用须上报国家审批的硬性约束形成了直接的利益冲突。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各地方政府开始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幌子,甚至以“发展是硬道理”为由,无视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行&l...

  •   在我国,国企单位、私企单位想要获取国家土地使用权建设权,必须相关部门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才可获地。但近年来,违规征地的问题却也开始层出不穷,那么政府违规征地的形式有哪些呢,面对征地被征地方又有哪些权利,征地补偿计算公式又是怎样的?

      一、政府违规征地的形式有哪些

      (1)、地方政府“越位”:非法批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批租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征用土地的性质(基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和需求面积的不同逐级上报审批。但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下的招商引资、建设优先战略,与大宗土地征用须上报国家审批的硬性约束形成了直接的利益冲突。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各地方政府开始打着发展地方经济的幌子,甚至以“发展是硬道理”为由,无视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实行“项目跟着领导走、规划跟着项目走、...

  •   为有效推动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战略,近日,市政府出台调整征地拆迁的有关政策,以《关于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意见》(本版统称为调整政策)形式公布。那么,调整范围是哪些?哪些政策是延续性的?哪些政策是完善性的?哪些政策是更惠民性的?哪些政策在岛内外是统一的?哪些政策调整前后出现了改变?等等问题,想必是许多厦门市民关心的。

      近日,本报记者专题采访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吕庆端副局长,并开通嘉宾专题“关注征地拆迁调整政策”热线,邀请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解读政策并回答问题。读者登录本报百家村社区www.100cun.net可查看更详细内容。

      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意见》,内容涵盖了征地拆迁工作中集体土地的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多个方面。市国土房产局吕庆端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颁布与...

  •   随着时代的变迁,许多经济在不断的发展,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国家对于建筑行业也是比较重视的,在建筑中,可能就会涉及到一些征地拆迁的项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非法征地是民事纠纷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非法征地是民事纠纷吗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为: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

  • 征地补偿是指在征地过程中,相关的单位或者企业对于被征地的人进行相应的补偿的一种说法,但是在整体补偿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说征地补偿的金额没有及时的发放,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一个征地补偿的维权,那么,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征地补偿维权方式有哪些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二、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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