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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定金收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08:58:24 0人浏览

导读: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租房定金收条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租房定金收条
  • 租房定金收条的写法:1、应写明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2、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等信息;3、写明租赁的期限;4、写明租金与定金的数额以及收取定金的时间;5、写明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核心内容:有人在写欠条、收条时没有注意细节,最终给自己引来一堆麻烦。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通过案例为您介绍不注意收条细节带来的麻烦与怎样避免这些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开始“收租”生活的李X,名下一套高级公寓住宅在前些时间腾空了。通过中介公司介绍,李X与希望租房的高小姐相识。双方在房屋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协调之后,商量了一下后认为毋须通过中介公司也可以完成交易,何况还可以省下一笔佣金费用。但这样一来,双方就不能立即进行签约。于是高小姐便与李X口头约定,在当月月底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交付了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数额的定金。对此李X并无异议,并按照所收定金数额出具了收条。

      然而月底即将届满时,高小姐却表示与李X签订租赁合同有困难,主要是由于她前一个租赁合同的事宜尚未处理妥当,无法立即搬出来,只能等到下个月月底才能履行签约。李X当然不肯,因为这就意味...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虞春艳。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已经缴纳定金,但并未按照约定签订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要求退回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定金如果是作为按期签署购房协议的担保而设立,之后因为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没有按期签署购房协议,则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没有按期签署购房协议,其无权要求返还。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乙方希望租赁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江阴市 镇 村(路) 幢(号) 室。   二、房屋使用性质: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 )。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 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 元整。乙方以 形式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 ...
  • 定金、订金、押金之区别一、“定金”与“订金”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置业顾问表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
  •   很多字词的发音是一样的,但是意义就完全不一样,所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那么,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租房订金不退怎么办?订金的比例是多少?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2、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3、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4、订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

  •   订金和定金虽然听起来一样,但是在合同中是很有区别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呢?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

      分清楚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对于我们履行合同是很重要的。

  • 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保证金,而订金是提前支付的部分款项。其中,一方违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主张双倍返还,而支付订金的一方,不能主张双倍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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