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车辆报废办理

车辆报废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09:23:11 0人浏览

导读: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针对车辆报废办理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车辆报废办理
  • 平常开车出门不小心就容易发生一些刮擦事件,车辆一般都是有保险的,如果发生这类事件不要慌张,可以及时打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处理。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2、不管事故发生在哪个城市,发生在什么时间,一定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派出勘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勘察人员会根据事故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确定理赔款的给付比例。值得提醒的是,进行事故车辆定损的时候,各方当事人都应到场。3、等到所有工作结束后,事故车辆可以送去修理厂进行维修。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车定损结果会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出来。4、根据车主提供的维修发票,再加...
  • 对于车子而言,车牌号就像是公民的身份证一样,识别车辆身份的一种标志。而汽车的使用达到年限后,就必须到车管所进行申请报废。那么,报废后的车牌要进行怎样的处理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报废车车牌怎么办?车辆报废后车牌由车管所收回,如果您自己还想留着的话,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二、报废车辆要怎么处理?1、回收部门对交购的报废车辆的单位要出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作为更新车辆的购车凭证。2、报废车的收购价不得低于国家物价局统一钢铁收购,并在此基础上再...
  •   不满足机动车上路的条件当然要对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理,那么,车辆报废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须经车管所核准报废后,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由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后,在公路规费有效期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其影印件,到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规费征集机构办理销户手续。

  • 办理车辆解押不能在任意车管所办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解押需要到抵押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 六年免检车辆可以异地领年检标志。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车辆报废的,能申请退还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 汽车没有报废年限限制,但是在行驶60万公里后,国家将引导报废,若汽车行驶里程数超过60万公里还符合检测标准条件并可以继续使用,则需要一年上线年检4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实行强制报废制度。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汽车总会有报废的一天,对于汽车报废是有适当补贴的,那老旧汽车报废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